液氨(国电、山华电菏泽)(18.06.01-06.30)评审结果公告

液氨(国电、山华电菏泽)(18.06.01-06.30)评审结果公告

首选成交供应商:聊城兴隆物资有限公司

各报价人如对评审结果有投诉,可以在公告期结束起10日内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采购与物资管理部投诉。



  • 现将有关投诉提出说明如下:


  • (一)提出投诉的实名主体应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二)投诉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项目的询价单编号、询价单名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四)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投诉,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 (五)投诉接收单位:


  • 单位: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采购与物资管理部


  • 联系电话:***-********


  • 接收邮箱: wzbtousu@cgdc.com.cn



标签: 评审 华电 国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