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场演出服务中标结果
专场演出服务中标结果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民族大学的委托,就“中央民族歌舞团大连民族大学专场演出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FZN1805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FZN180507
项目名称:中央民族歌舞团大连民族大学专场演出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曹媛媛、邢大巍
联系方式:041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大连民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辽河西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延清****-********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媛媛、邢大巍0411-********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HFZN18050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7日
成交日期:2018年05月17日
总成交金额:36.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大连万众舞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36.50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3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为服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基准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0.8%;500—1000万元费率为0.45%;1000—5000万元费率为0.2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2000-1000)万元×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十3.2+2.25+2.5=9.45(万元)注: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货物标准×0.8收取;2、如分包招标,将按包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中标服务费缴纳期限:中标公告发布后三(3)天后,中标人向我中心缴纳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迪、石华、史明涛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提供演出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的租赁及运输、系统搭拆、调试、操作、维护等与演出有关的所有服务。
该租赁设备清单为1套清单,每场演出设备必须符合上述清单要求。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灯光设备 1套 132900元
音响设备 1套 62960元
LED屏幕 1套 34840元
舞台、背景网架 1套 141300元
服务要求:具体演出场次时间安排由采购人确定。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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