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城东街及城东南街景观提升工程-永春县城东街立面改造工程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永春县城东街及城东南街景观提升工程-永春县城东街立面改造工程设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致: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泉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号为永建招字[2018]036号的永春县城东街及城东南街景观提升工程-永春县城东街立面改造工程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融资贷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春县城东街及城东南街景观提升工程-永春县城东街立面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永春县;
2.3.工程建设规模:改造立面面积约9580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等工作。
2.5.2.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建筑外墙立面装饰、夜景照明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4月26日8:00至2018 年4月30日17:30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5月16日17: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 。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永建招字[2018]036 号)并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若投标人为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按规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未能出示投标报名回执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1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1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费限额:主体立面(复杂设计)14.8元/m2,主体立面(简单设计)及侧立面12.4元/m2,夜景照明5.6元/m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额,否则按不合格论处。(实际设计费按实际设计的面积为基数计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文件的发布、澄清、投标质疑、答复等招投标信息,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邮编:362600;
电话:158*****202传真:;
联系人: 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邮编:3626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曾。
投标保证金帐号一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135*****040066660
投标保证金帐号二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电话:****-********
监督部门: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16号。电话:****-********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永春县城东街及城东南街景观提升工程-永春县城东街立面改造工程设计 | |||||||||
开标时间 | 2018年5月17日上午09:00 | |||||||||
招标人 | 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永春县 | 联系电话 | ||||||||
排序 | 投标单位 | 设计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泉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 | 黄志英 | ********57 | 主体立面(复杂设计)14元/m2,主体立面(简单设计)及侧立面12元/m2,夜景照明5元/m2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江平 | 主体立面(复杂设计)14.3元/m2,主体立面(简单设计)及侧立面12.2 元/m2,夜景照明5.3元/m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 柏蜀亭 | 主体立面(复杂设计)14.6元/m2,主体立面(简单设计)及侧立面12.3 元/m2,夜景照明5.5 元/m2 | |||||||
监督部门 |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郑宏、陈瑜涓、王雪红、苏荣德、林秀萍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5月18日08:00至2018年5月21日08:00。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异议。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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