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反照相机-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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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反照相机-合同公告

发布人:津市市扶贫移民局发布日期:2018-05-21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CDGP-********2110 采购人(全称):津市市扶贫移民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津市市唐韵电脑经营部(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单反照相机 (2)采购计划编号:津财采计[2018]000126(3)采购方式:网上竞价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850大写:叁仟捌佰伍拾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8-05-15,完成日期:2018-05-17。总日历天数: 2.0天。地点:津市市扶贫移民局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一次性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8-05-15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8-05-15合同订立地点:津市市扶贫移民局

                    9.补充条款

                      10.联系方式
                        甲 方:津市市扶贫移民局法定代表人:唐海平委托代理人:马金凤电 话:****-*******传 真:****-*******乙 方:津市市唐韵电脑经营部法定代表人:周泽军委托代理人:马金凤电 话:****-*******传 真:****-*******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九澧大道分理处帐 号:185*****040000927

标签: 照相机 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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