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陶路中压燃气管道中标结果
独陶路中压燃气管道中标结果
关于高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独陶路中压燃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的高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独陶路中压燃气管道项目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工作。
一、项目名称:高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独陶路中压燃气管道项目
二、建设地点:独城镇独陶路
三、项目概要:新建项目,位于高安市独城镇独陶路。燃气管道起点坐标为:北纬:28°12′52.82″、东经:115°27′35.89″;燃气管道终点坐标为:北纬:28°13′58.69″、东经:115°28′18.10″,起点为瓷将军陶瓷有限公司,终点为简形建材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DN160供气管道铺设,深度1.3米,全长4700米。输气压力为0.3MPa。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8.33%。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持。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土方挖掘量,规范施工操作,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按照规划执行,避免增加不必要的土地占用,尤其是林地、草地、耕地等;落实沿线复绿工程,确保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复垦到位;同时,施工期注意控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达标排放,尽可能减小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阶段涉及的施工、冲洗、洗涤等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在场地内设排水沟,先截后排,重点防止泥浆废水直接排入路边水库(主要为山东水库)。排土场、原料堆放场地等须建设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排放;沉渣收集后外运处置。机械设备保证完好、加强维护,防止泄漏油,并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施工物料堆场应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以防止径流冲刷;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尽量利用周围村庄民用的生活设施,确实需要需建设环保厕所。项目不设服务站,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三)大气污染防治。建设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废气,须使用文明作业,采取湿法作业、加强工地车辆管理、施工材料、临时排土场加覆盖和冲洗进出车辆等措施控制扬尘等控制扬尘,对弃土和垃圾及时处理,清运。现场禁止烧煤、沥青、塑料等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物质。营运期主要为特殊气状况下的天然气泄漏,加强巡检,防止泄漏,出现泄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修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设期固废来自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废弃物分类处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余废弃物可以用于回填铺设的尽量利用,无法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同时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堆放点,及时清运,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建设期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在这些噪声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工期,避免多台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维护。对于施工车辆,搞好施工管理,禁止高速行驶和鸣笛。同时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 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23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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