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EPC)的中标结果公告
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EPC)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E********180*****32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EPC)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基建[2018]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黄岐半岛、下宫乡所辖区域东海域;
2.2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设计排水量为10万m3/d,路由最大水深为51米,海底管道起点位于下宫乡松皋村东北仙山头下海点,终于罗源湾外东洛岛深海排放口,全长约13.5公里,管道直径1219mm,管材选用螺旋缝埋弧焊管;扩散器布置在海管的末端,长约225米。项目总用海面积34.7158公顷。估算总投资5660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拟建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个月(含勘察、测量、设计、施工工期)。
2.5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以下资质:①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岗员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市政工程或管道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负责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18日至2018年 4 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大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技术文件(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 月 15日9时30分,地点为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大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需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失去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的资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方,只接受同一账户)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④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及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 及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溪尾路58号
邮编:350500
联系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邮编:350000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小何、小刘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
(一期)(海域段)(EPC)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180*****32001
1、 问: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是可编辑版本还是不可编辑版本。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格式。
2、问:招标文件P24,“2.1.2”中“财务状况”描述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但招标文件P9,1.4.1项规定中没有具体的说明。财务状况是否需要提供,若提供,请明确提供年份。
答:须附上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问:招标文件P26,“2.2.4(2)”中“企业设计项目经验(满分5分)”和“企业施工项目经验(满分5分)”。若两企业组成联合体承担类似项目,此后,此两企业重组为一家新单位,本此招标以新单位名义投标,原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有效。
答:有效,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问:招标文件P26,“2.2.4(2)”,“ 企业相关项目经验”中“备注:……5、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政府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投标监管网等交易平台下载的中标结果公示(附相关网站中标公示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及合同书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由于竣工验收证书、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篇幅较长,在投标文件中可否只提供关键页,如封皮、签字盖章、体现项目规模、体现项目工作内容等页。
答:可以,关键页须能体现签字盖章、项目规模、项目工作内容等与本项目招标有关内容的。
5、问:招标文件P28,2.2.4(3)“投产运行方案”。根据编制投产运行方案的要求,需了解陆地泵站流程图,陆地管线走向图。各类设备型号及图纸、使用说明。如工艺设备、机电系统、自控系统、电器系统、化验室仪器设备等。是否有相关资料,若有,请提供。
答:如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关资料请自行与招标人联系。
6、问:招标文件P28,2.2.4(5)“海管铺设用工程船(5分)”中“……(若船舶为分公司或子公司所有,也视为投标人自有)……”。若工程船所属单位被投标人收购100%股权,是否可视为投标人自有。
答:可认定为投标人自有,请投标人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问:招标文件P100,“20.1.1由承包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工程一切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保险费用如何计提,是否按“据实发生”进行结算。
答:待中标后,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另行协商。
8、问:招标文件P106-121,“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未明确海底管道设计压力。是否可按以往工程经验,海底管道设计压力按1.0MPa考虑。
答:海底管道设计压力按1.0MPa。
9、问:招标文件P107,“(三)设计年限”未明确海底管道以及扩散器的设计寿命。
是否可按以往工程经验,考虑25年的设计寿命。
答:海底管道以及扩散器的设计寿命按30年设计。
10、问:招标文件P108,“(二)具体工作范围”中“6. 投产运行工作范围”,“陆上泵站系统+海底管道系统(不含海底管线标志工程)为期一年的运行维护”。未明确为期一年的运行维护如何取费。由于“运行维护费”不属于建安费范畴,请明确为期一年的运行维护如何计费及结算。
答:为期一年的运行维护为保修期范畴,运行维护费由承包人承担。
11、问:招标文件P122,“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相关可研、图纸资料电子文档由发包人另册提供)”。请提供可研、路由勘察、水文等相关资料。
答:如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关资料请自行与招标人联系。
12、问:招标文件P13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根据我公司开具保函银行的要求,需对招标文件提供保函增加相应的内容,此修改后保函是否有效。
答:在原保函基础增加内容,不违背原保函格式原意基础上,修改保函格式有效。并删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中“查验保函网址: ”内容。
13、问:招标文件P139,“(一)投标函”中“4.如我方中标:……(6)……,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是否应改为“……福建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答:修为“……福建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14、问:招标文件P142,“(三)投标人相关项目经验”。根据招标文件P18,3.5.3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是否应将商务文件P142中“投标人相关项目经验”转放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答:可以放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15、问:投标文件提供的英文资料是否需要翻译,若需要翻译,是否需要加盖翻译公司及投标人公章。
答:需要加盖翻译公司及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并自行承诺翻译材料真实有效。
16、问:招标文件P27中“2.2.4(3)EPC总承包管理方案(12分),但后面两分项分值合计为2分。此项分值是否应为2分。
答:是的,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27中“2.2.4(3)“EPC总承包管理方案(12分)”修改为“EPC总承包管理方案(2分)
17、问:根据招标文件P1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不分“正副本”,而招标文件P155,“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封套内文件:(正本/副本)”,是否将取消“封套内文件:(正本/副本)”
答:取消“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封套内文件:(正本/副本)”
18、问:承包人建议书正本和承包人实施方案正本是否需要逐页小签或盖公章
答:不需要逐页小签或盖公章,仅需正本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19、P13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备注只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评审,对于其余人员不进行评审,是否需要填写其余人员基本情况
答:需要填写其余人员基本情况,若为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款“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加分要求人员,应附相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0、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通知相矛盾的,以上述为准。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招标编号: E********180*****32001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5月15日9:30时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EPC)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拟建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设计排水量为10万m3/d,路由最大水深为51米,海底管道起点位于下宫乡松皋村东北仙山头下海点,终于罗源湾外东洛岛深海排放口,全长约13.5公里,管道直径1219mm,管材选用螺旋缝埋弧焊管;扩散器布置在海管的末端,长约225米。项目总用海面积34.7158公顷。估算总投资56601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
3、唱标记录及投标总得分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工期(月) | 工程 质量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1 |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 | 完好 | 8.15% | 12 | 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范涛 | ||
2 | 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完好 | 8.12% | 12 | 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张俊 | ||
3 | 西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 完好 | 8.42% | 12 | 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张春钢 | ||
4 |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 完好 | 8.36% | 12 | 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程景彬 | ||
5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完好 | 8.31% | 12 | 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武志良 |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程景彬
工期:总工期为12个月(含勘察、测量、设计、施工工期)。
工程质量: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准及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总价:投标报价下浮率8.36%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竣工验收时间 | 建筑 面积 (M2) | 工程 造价 (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年 5月 16日至2018年 5月 2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溪尾路58号
邮政编码: 350500 ,联系电话:****-********
传真: /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邮政编码: 350011 ,联系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小刘、小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
日期: 2018 年5月16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E********180*****32001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5月15日9:30时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EPC)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拟建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设计排水量为10万m3/d,路由最大水深为51米,海底管道起点位于下宫乡松皋村东北仙山头下海点,终于罗源湾外东洛岛深海排放口,全长约13.5公里,管道直径1219mm,管材选用螺旋缝埋弧焊管;扩散器布置在海管的末端,长约225米。项目总用海面积34.7158公顷。估算总投资56601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
专家评委: 陈熙 、陈福生 、方炳煌、林宏 、叶永清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 程景彬
投标报价下浮率: 8.36%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1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溪尾路58号
邮政编码: 350500 ,联系电话:****-********
传真: /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邮政编码:350011,联系电话:****-********
传真:0591-28062838,联系人:小何、小刘
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
日期:2018年5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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