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顺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E********180*****0600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改审批【2018】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顺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顺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顺昌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顺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本项目建安工程费19822.62万元,包括以下几个子项目:

①建设标准厂房。

②建设公租房三期工程。

③建设一条道路;建设桥梁两座。

具体待中标后,由业主下达任务书。

2.3招标范围:顺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具体包括: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精装修工程、道路及桥梁建设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车库、建筑智能化、人防、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勘察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须通过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以及本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施工。

③工程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计划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2.4.1计划工期:顺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总工期5年

2.4.2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①勘察设计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根据业主发放的各子项目设计任务书

A、方案设计优化阶段:项目设计任务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天完成。

B、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30个日历天完成。

C、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4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D、勘察、测量阶段:以满足施工图设计为前提配合实施。

②施工工期要求:

各子项目工程何时开工,根据业主发放的各子项目实施内容和时间的书面通知为准,自各子项目开工通知发出起施工定额工期内完成所承担的各子项目施工要求。

2.5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满足业主要求,并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达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述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类似项目业绩: /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其他要求:

3.6.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6.2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项目开标前,所有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含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交到工程招标代理处存档。

3.6.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4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3.6.5.遵守《顺昌县建设工程标后管暂行规定》[顺政办(2010)138号],执行“先批后变”,分级审批与报备制度;

3.6.6.遵守《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几个节点问题的指导意见》[顺政综(2015)20号]的规定;

3.6.7.遵守《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顺政综(2015)282号]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

4.2招标人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发布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4.3报名手续,请派代理人于2018年4月24 日8时00分至2018年4月 28日17时00分持投标申请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进行报名确认。招标代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出具《投标申请资料收讫单》,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未按上述规定完成报名手续的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5月16日9时00分00秒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pggzy.gov.cn/sc/)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申请资料收讫单》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sc/)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镇中山中路147号

电 话: 153*****976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13号创新楼1层140、141号,邮编: 353000

电话: 139*****525 138*****051

联系人: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6552-0120

开户银行:建行顺昌支行

提醒: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http://www.npggzy.gov.cn/sc/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

顺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

施工总承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180*****06001

本项目于 2018 05 169 :00时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镇中山中路14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3*****976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林帆 注册编号:闽135*****4517

投标报价:

①房屋建筑类项目下浮率K值为9%;

②市政工程类项目下浮率K值为10%。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刘宏恩、杨宝华、陆东万、张抗日、高建青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05 17日至 2018 05 20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电话、地址和联系人)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

监督单位: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镇中山中路14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53*****9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13号创新楼1层140、141号

电话:139*****525 138*****051

联系人:陈女士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7日

顺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

施工总承包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180*****06001

本项目于 2018 05 169 :00时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镇中山中路14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3*****976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顺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人:南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林帆 注册编号:闽135*****4517

投标报价:

①房屋建筑类项目下浮率K值为9%;

②市政工程类项目下浮率K值为10%。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刘宏恩、杨宝华、陆东万、张抗日、高建青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805 22日至 2018 06 01

6、联系方式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电话、地址和联系人)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

监督单位: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镇中山中路14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53*****9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13号创新楼1层140、141号

电话:139*****525 138*****051

联系人:陈女士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公租房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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