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龙门[2018]015
工程名称:龙门县2017年度农田水利与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规模农田建设项目)项目
招标 人:龙门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广东德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 投标 报价 | 质量 | 工期 (交货期) | 项目 负责人名称及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综合 得分 | 排序 名次 |
惠州市弘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2.23% | 合格 | 180日历天 | 黄祖波(证书号:粤144*****7058) | 91.08 | 1 |
广东高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5% | 合格 | 180日历天 | 陈景锋(证书号:建造********3) | 36.84 | 2 |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98% | 合格 | 180日历天 | 杨志辉(证书号:建造********3) | 34.1 | 3 |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弘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东高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28 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评标专家 5 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业为 水利工程 。
2、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广东森景建设有限公司、广东高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弘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广东森景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予以废标。其余4家投标企业均通过初步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分并签名。商务得分、监理大纲得分和价格总得分之和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六)废标情况:广东森景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予以废标。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惠州市弘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高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东门路11号,联系电话:****-*******)。
项目开标时间:2018-03-28
公示开始时间:2018-04-04
公示结束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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