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电生理仪设备中标结果

人民医院电生理仪设备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攸县人民医院

乙方:株洲中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攸财采计[2017]74号,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7-ZZ-XMZB-1519 -02),乙方株洲中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为甲方攸县人民医院电生理仪设备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及金额

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多道生理记录仪

LEAD-7000A

1台

520000.00

520000.00

射频消融仪

HL-100F

1台

170000.00

170000.00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元整

说明:1、合同单价包含货物出厂价、保险费、运费、装卸费、储存保管费、技术服务费、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攸县人民医院

三、付款

1、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60%,计人民币414000.00元;正常运行6个月后支付全部货款的30%,计人民币207000.00元;剩余10%,计人民币69000.00元在壹年内付清。

2、付款时需凭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四、质量保证及包装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优质的产品及其服务。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招标文件包装规格进行包装,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保修壹年,终身维护。

2、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及培训。

六、验收要求

1、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及规格。

2、提出异议时间: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不符的,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八、合同附件

招标文件 、有关补充说明及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投标补充说明、服务承诺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单位名称:攸县人民医院 单位名称:株洲中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高科汽配园D1-8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陈卫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潘萍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株洲长江支行

帐 号: 帐 号:****************0020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12007

签订时间:2018年3月16日 签订时间:2018年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电生理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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