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山油品储运贸易基地北部油品仓储围堤及陆域形成工程现场专项检测预中标结果
黄泽山油品储运贸易基地北部油品仓储围堤及陆域形成工程现场专项检测预中标结果
黄泽山油品储运贸易基地北部油品仓储项目围堤及陆域形成工程现场专项检测评标结果公示
黄泽山油品储运贸易基地北部油品仓储项目围堤及陆域形成工程现场专项检测招标已于2018年05月22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电话:(0580)*******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港务大厦B座
邮编:316000
综合监督部门:岱山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169号
电话:(0580)*******
招标人:浙江海港黄泽山油品储运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3日
评 标 结果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万元) | 质量目标 | 服务期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182.8804 | 合格 | 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到缺陷责任期满止 | 李景林 | 92.54 |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审结果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珠海海泉湾度假区二期发展项目二期陆域形成与软土地基处理(一标段第1合同段)监测与检测工程 | 港中旅(珠海)海洋温泉有限公司 | 竣工日期:2013年8月2日,陆域形成与软体地基处理面积为67.8万平方米。 | 项目证明、施工合同 | 21-26 | 通过评审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珠海海泉湾度假区二期发展项目二期陆域形成与软土地基处理(一标段第2合同段)监测与检测工程 | 港中旅(珠海)海洋温泉有限公司 | 竣工日期:2014年5月26日,陆域形成与软体地基处理面积为54.2万平方米 | 项目证明、施工合同 | 27-32 | 通过评审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珠海海泉湾度假区二期发展项目二期陆域形成与软土地基处理(三标段)监测与检测工程 | 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 | 竣工日期:2016年7月25日,陆域形成与软体地基处理面积为80万平方米 | 项目证明、施工合同 | 33-38 | 通过评审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西防波堤斜坡堤工程(桩号WK1 709.72~WK6 216.9)监测及检测 |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 竣工日期:2016年6月30日,防波堤工程总长度为21779.95m。 | 项目证明、施工合同 | 39-48 | 通过评审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弃土岸壁工程(大突堤围堰整治)一期工程监测 |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竣工日期:2014年5月5日,围堰总长度8068米,隔埝总长度4802米。 | 项目证明、施工合同 | 49-57 | 通过评审 |
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直立式结构东防波堤工程监测技术开发项目 |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 竣工日期:2016年4月,防波堤工程总长度为21779.95m | 项目证明、施工合同 | 63-71 | 通过评审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上海航源港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提供的业绩均为在建工程 | 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信封资格审查第(3)条的规定 | 已询问,情况属实 |
2 |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未提供测深仪、测斜仪、振弦频率仪、荷重传感器的发票或设备有效计量检定证书的扫描件成清晰复印件 | 不符合招标义件评标办法第信封资格审查第(6)条的规定 | 已询问,情况属实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黄泽山油品储运贸易基地北部油品仓储项目围堤及陆域形成工程现场专项检测
开评标时间:2018年05月22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海港黄泽山油品储运有限公司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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