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帮扶省市卫视频道投放贵州宣传广告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对口帮扶省市卫视频道投放贵州宣传广告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单一来源公告内容 1、项目名称: 对口帮扶省市卫视频道投放贵州宣传广告项目 2、项目编号: 100 3、项目联系人: 徐颖4、项目联系电话: ****-********5、项目预算金额(元): *******.006、单一来源类型: 服务 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建军、徐颖、魏博 8、单一来源成交信息:
序号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主要中标内容 中标金额(元) 操作
品目1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卫星频道广告部山东济南经十路贵州省旅游宣传片*******.00删除
品目2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公益视频广告*******.00删除
品目3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卫视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贵州旅游、贵州农特产品广告*******.00删除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项目联系人:徐颖 联系电话:****-********10、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联系地址:/ 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11、开标时间2017-06-22 00:00:00 12、开标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广顺路1号 13、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品目1:在山东广播电视台投放贵州宣传广告;品目2:在广东广播电视台投放贵州宣传广告;品目3:在浙江广播电视台投放贵州宣传广告。 1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品目1:采购人向山东省委宣传部去函联络,经其协调,与山东广播电视台进行具体磋商,形成了广告扶贫方案,在山东卫视黄金时段(地方新闻联播前,18:00-18:30)给予一次低折扣广告,并在投放期间每天白天非黄金时段赠播一次。因山东广播电视台是山东卫视广告资源的直接所有者,所提供的广告价格为半公益性质,低于市场均价。山东广播电视台指定其下属机构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卫星频道广告部作为签约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品目1只能从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卫星频道广告部开展单一来源采购。品目2:采购人向广东省委宣传部去函联络,经其协调,与广东广播电视台进行具体磋商,形成了广告扶贫方案,在广东卫视黄金时段(地方新闻联播前,18:00-18:30)给予一次低折扣公益广告,并在投放期间每天白天非黄金时段赠播一次。 因广东广播电视台是广东卫视广告资源的直接所有者,所提供的广告价格为半公益性质,低于市场均价。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品目2只能从广东广播电视台开展单一来源采购。品目3:采购人向浙江省委宣传部去函联络,经其协调,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进行具体磋商,形成了广告扶贫方案,在浙江卫视黄金时段(地方新闻联播前,18:00-18:30)给予一次低折扣广告,并在投放期间每天白天非黄金时段赠播一次。因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是浙江卫视广告资源的直接所有者,所提供的广告价格为半公益性质,低于市场均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指定其下属机构浙江卫视作为签约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品目3只能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卫视开展单一来源采购。15、ppp项目: 否 16、代理机构收费内容(无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填无,收费金额填0)
    • 收费标准:
      ? 无收费金额:0万元

      附件: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广告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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