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中标结果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中标结果
[if gte mso 9]>
[if gte mso 9]>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昭平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5月11日就昭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昭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ZPZFCG2018-F-056)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工业污染源、生活源锅炉等进行清查,进行入户调查;根据普查工作、普查数据等按国家相关要求编制普查技术报告、评估报告、普查质量评估报告,形成符合普查要求的成果等。经初步筛选: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625家左右;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6套左右;生活源锅炉清查18台左右;畜禽养殖场:规模化24家左右、专业户2户左右、散养户18户左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 A分标提交成果时间: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2018年5月底前完成;2018年8月底前完成清查核定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有关技术规定和时间要求,对固定污染源开展入户调查,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采集相关数据,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B分标提交成果时间:(1)2018年11月底提交清查建库、入户调查(包括基本信息与污染物总量核算等)经审核与分析后的汇总数据以及现场监测质量核查报告 (2)2019年2月底提交《昭平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报告》(报批稿) (3)2019年2月底提交《昭平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报批稿) (4)2019年2月底提交《昭平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报告》(报批稿) (5)2019年2月底移交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移动源等污染源档案 (6)提供数据支撑服务,便于业主后续建设普查数据库。 四、竞争性磋商日期:2018年5月22日 评审地点: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室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卢颖生、吴浩、何砚声 五、成交信息: A分标: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 2.成交供应商地址:桂林市漓江路47号 3.成交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元整(¥449,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提交成果时间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提交成果时间 1 昭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A分标 1项 449,000.00 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2018年5月底前完成;2018年8月底前完成清查核定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有关技术规定和时间要求,对固定污染源开展入户调查,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采集相关数据,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B分标: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三〇五核地质大队 2.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航北路1号 3.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元整(¥146,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完成时间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提交成果时间 1 昭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B分标 1项 146,000.00 (1)2018年11月底提交清查建库、入户调查(包括基本信息与污染物总量核算等)经审核与分析后的汇总数据以及现场监测质量核查报告 (2)2019年2月底提交《昭平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报告》(报批稿) (3)2019年2月底提交《昭平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报批稿) (4)2019年2月底提交《昭平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报告》(报批稿) (5)2019年2月底移交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移动源等污染源档案 (6)提供数据支撑服务,便于业主后续建设普查数据库。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昭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贺州市昭平县江滨路 联系人: 何砚声 联系电话:****-******* 2.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59号 项目负责人:陆杨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七、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收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A分标为¥6735;B分标为:¥2190。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昭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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