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二期路网电子警察及安装(二次)中标结果
新城区二期路网电子警察及安装(二次)中标结果
来安县新城区二期路网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来安县新城区二期路网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1804-24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6日 开标日期: 2018年5月2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滁州市顺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A座商务办公1505、1506室 成交金额:贰佰陆拾万零壹仟捌佰壹拾贰元整(¥:*******.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来安县新城区二期路网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计划投资约*******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曹俊、王金陵、王桂红、郝玉瑰、侯长禄 采购人名称:来安县水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来安县建阳南路240号 联 系 人:梅爱国 联系方式:139*****690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安县建阳南路西花园7号(来安县交通局南巷子向西60米) 项目负责人:薛伟 联系电话:152*****199 收费标准:按滁招管[2014]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一次1050元 二次2850元 ):28670元 公告期限: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建阳南路西花园7号(来安县交通局南巷子向西60米),联系电话:152*****19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来安县水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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