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客运车站消防设备设施整治业务外包采购评审结果公示(宁服招[2018]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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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客运车站消防设备设施整治业务外包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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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客运车站消防设备设施整治业务外包采购(编号:宁服招[2018]018号)评审结束,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拟中标人



第1包:桂林车务段、梧州车务段、柳州车务段管辖车站消防设备设施整治



广西桂邕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第2包:百色车务段、桂林车站、玉林车务段、南宁车务段管辖车站消防设备设施整治



广西共安消防设施维护有限公司



1、公示期自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7日(17:00时)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提供异议函件(异议须实名制,异议函件内容详见附件)反馈至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内容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邮编:530029



联系及传真电话:****-*******(罗工)、*******(张工)、*******(凌工)





2018年5月25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标签: 评审 业务外包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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