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里心小流域(一期)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里心小流域(一期)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里心小流域(一期)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里心小流域(一期)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里心小流域(一期)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水保【20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2建设地点:建宁县里心镇里心村;
2.3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60万元;
2.4最高控制价:258.7249万元;
2.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日历天/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2.8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业绩的,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
3.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5月 8 日 17:30:00秒前,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5月 24 日 15:00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定于/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定于/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址:)、福建招标
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www.fjggfw.gov.cn)、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饶黎明
地 址:建宁县里心镇
电子邮箱:/
联系人:谢先生
办公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180*****221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林皓
地 址:建宁县富贵世家阿华酒家8楼
电子邮箱:/
联系人:骆先生
办公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132*****588
监督单位:建宁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
发布日期: 2018年5月03日
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里心小流域(一期)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一)
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里心小流域(一期)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答疑以下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2节投标人须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
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
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
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
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
1.3.2 本标段的工期要求: (日历天/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1.1 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 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1.4.1.2 财务要求:
(如有要求);
1.4.1.3 业绩要求:
(如有要求);
1.4.1.4 信誉要求:
(如有要求);
1.4.1.5 项目经理资格及到位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 专业 职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度,即除承诺工程施工期间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到位外,还应在投标截止前随同投标书,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个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3个候选项目经理(视投标人需要可报0-3个最多不超3个)报送到电子交易平台上,承诺当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到位履行职责时,只能从报送的候选项目经理中择一更换,所更换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的项目经理资格,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4.1.6 其他要求: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如下:
岗 位 | 人数 | 要 求 |
项目经理 | 具备 专业 职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技术负责人 | 具备 专业 级及以上职称。 | |
施工员 | 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
材料员 | 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
质检员 | 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
安全员 | 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和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
备注: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包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 月( 至 )社保缴纳凭证,必须三个月及以上)。
1.4.2 联合体投标
1.4.2.1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2.2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第1.4.2.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次招标 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 (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通过法定公告媒介或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通道将所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通知招标人。
1.10.3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上发布,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资质或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 。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以前通过法定公告媒介或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通道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事后不能就招标文件的问题提出质疑或投诉。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上发布,但不指名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上发布修改通知。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资格审查申请函;
(2)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
3.1.2 商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总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辅助表格);
(3)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要求);
(4)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材料。
技术文件(如有要求)应包括的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附图(表);
(3)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最高控制价: 元。
3.2.4“主要清单项目”及对应的最高控制价单价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3.2.5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清单项目”单价如超出控制价的± %(不含± %),根据第3章的评标办法进行扣分。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 天。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1)采用现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万元,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补缴保证金差额
万元,其他投标人应全额缴纳。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并要求银行录入凭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2)采用银行保函
提交一份金额 万元的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且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4.3 若采用现金方式的,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直接退还银行保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内容见第8章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电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投标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工程量清单报价(如有要求)导入、版式文件转换、电子签章、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使用说明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 )。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技术文件按不同章节编制并分别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3.7.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加盖有单位公章的
投标文件纸质版 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7.5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填写或上传的资料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
3.7.6投标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除在规定处签章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投标报价和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它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记,且投标技术文件应按以下要求编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字体、字号要求:目录、标题、正文文字一律用三号仿宋体_GB2312,表格文字、图纸说明文字为小四号仿宋体_GB2312;
(2)文字不可加粗、斜体、下划线等设置;
(3)段首空两字符;
(4)每个页面不能设置页码;
(5)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6)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的暗号;
(7)正文文字采用A4版面,图纸、施工进度计划表(图)可采用任意版面;
(8)其他: 。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交易平台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 )。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重新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在线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5.1 招标人在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线公开开标。
5.5.2 开标地点: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
(交易场所)设置在线开标会场,诚邀投标人到场参加开标会。
5.2 开标程序
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加密检查。开标时间一到,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公开显示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号及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状态;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3)开标。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
(4)开标结束。开标结束,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5.3 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
(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6 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登录招标项目所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评标报告。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 名(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不超过中标合同价的10%)。担保形式:现金/保函/现金 %+保函 %。
7.3.2 若采用保函的形式,则应按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
7.3.3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第7.3.1项和第7.3.2
项的规定(如有要求)。
7.3.4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电子(或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的含义:
10.2 投标人应按照与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所签订的《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合同》的要求和约定使用电子交易平台。
10.3 拟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在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信息登记。
10.4 其他要求:
11 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现修改为: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建宁县里心镇里心村
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
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
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
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100%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
1.3.2 本标段的工期要求:180日历天(日历天/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1.1 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1.4.1.2 财务要求:
/(如有要求);
1.4.1.3 业绩要求:
/(如有要求);
1.4.1.4 信誉要求:
/(如有要求);
1.4.1.5 项目经理资格及到位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度,即除承诺工程施工期间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到位外,还应在投标截止前随同投标书,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个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3个候选项目经理(视投标人需要可报0-3个最多不超3个)报送到电子交易平台上,承诺当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到位履行职责时,只能从报送的候选项目经理中择一更换,所更换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的项目经理资格,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4.1.6 其他要求: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如下:
岗 位 | 人数 |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施工员 | 1 |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材料员 | 1 |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质检员 | 1 |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安全员 | 1 |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 / | / |
备注: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包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3月(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社保缴纳凭证,必须三个月及以上)。
1.4.2 联合体投标
1.4.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2.2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第1.4.2.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次招标不组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不召开(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通过法定公告媒介或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通道将所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通知招标人。
1.10.3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资质或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以前通过法定公告媒介或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通道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事后不能就招标文件的问题提出质疑或投诉。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但不指名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修改通知。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资格审查申请函;
(2)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
3.1.2 商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总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辅助表格);
(3)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要求);
(4)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材料。
技术文件(如有要求)应包括的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附图(表);
(3)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最高控制价:*******元。
3.2.4“主要清单项目”及对应的最高控制价单价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5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清单项目”单价如超出控制价的±/%(不含±/%),根据第3章的评标办法进行扣分。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28天。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1)采用现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4万元,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补缴保证金差额
0万元,其他投标人应全额缴纳。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户名: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4299 6917 19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并要求银行录入凭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2)采用银行保函
提交一份金额4万元的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且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4.3 若采用现金方式的,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直接退还银行保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内容见第8章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电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投标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工程量清单报价(如有要求)导入、版式文件转换、电子签章、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使用说明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180*****873、****-********、400-850-3300)。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技术文件按不同章节编制并分别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3.7.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加盖有单位公章的
投标文件纸质版4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7.5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填写或上传的资料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
3.7.6投标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除在规定处签章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投标报价和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它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记,且投标技术文件应按以下要求编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字体、字号要求:目录、标题、正文文字一律用三号仿宋体_GB2312,表格文字、图纸说明文字为小四号仿宋体_GB2312;
(2)文字不可加粗、斜体、下划线等设置;
(3)段首空两字符;
(4)每个页面不能设置页码;
(5)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
(6)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的暗号;
(7)正文文字采用A4版面,图纸、施工进度计划表(图)可采用任意版面;
(8)其他:/。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交易平台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 24 日 15:00:00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180*****873、****-********、400-850-3300)。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重新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在线递交。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5.1 招标人在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线公开开标。
5.5.2 开标地点: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在线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交易场所)设置在线开标会场,诚邀投标人到场参加开标会。
5.2 开标程序
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加密检查。开标时间一到,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公开显示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号及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状态;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3)开标。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
(4)开标结束。开标结束,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5.3 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
(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6 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登录招标项目所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评标报告。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不超过中标合同价的10%)。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
7.3.2 若采用保函的形式,则应按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
7.3.3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第7.3.1项和第7.3.2
项的规定(如有要求)。
7.3.4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电子(或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的含义: /
10.2 投标人应按照与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所签订的《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合同》的要求和约定使用电子交易平台。
10.3 拟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在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信息登记。
10.4 其他要求:/
11 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建宁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
2、第2节 合同专用条款原文为:
1.1.2.2 发包人: (填入发包人的名称) 。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
1.1.2.5 分包人: (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 。
1.1.2.6 监理人: (填入监理人称)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 ( 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填写文件送达地点) 。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8 其它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
……
……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 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
(1) 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4)……
4 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他义务
(1)……
(2)……
4.3分包
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
(1)工程项目: 。
(2)工作内容: 。
分包金额限额: 。
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 注 |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 工程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 注 |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 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设备状况 | 数量 | 移交地点 | 计划移交日期 | 备 注 |
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
8 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发包人提供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其中 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7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 mm的雨日超过 天。
(2)风速大于 m/s的 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 ℃的高温大于 天。
(4)日气温低于 ℃的严寒大于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竣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违约金(元/天) |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
11.6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 ;优良标准为: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 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 。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 %,关键项目: ,单价调整方式: 。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
15.8 暂估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签约后填入) ;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签约后填入) 。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
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分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
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
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3)第三次预付款……。
……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17.2.2 预付款保函( 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
同累计完。
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时全部扣清。
A
R?= ****************0001.png">(C-F1S)
(F2 -F1)S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
17.5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份。
17.6 最终结清
17.6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份。
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 。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 ;政府验收包括: 。验收条件为: ,验收程序为: 。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 ,其余由监理人主持。
18.3单位工程验收
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 。
18.5阶段验收
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 、 。
18.6专项验收
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 。
18.7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 ( 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
18.9 试运行
18.9.1试运行的组织: ;费用承担: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 (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 ( 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 。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
投保内容: ;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20.5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7002.png">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保险条件: 。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现改为: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
1.1.2.5 分包人: (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 。
1.1.2.6 监理人: (填入监理人名称)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贰年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___(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其他合同文件。____。
1.7 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 。
1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______发包人负责办理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内用地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期限在签订合同书时商定。超出招标图纸所示范围的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征用,发包人协助,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____。
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______/_______。
2.8 其它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
2.8.1发包人已充分考虑场内、外施工用电费用,不再另行提供相关费用。
2.8.2发包人不提供施工弃渣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但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弃放。
2.8.3 发包人不提供取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考虑,但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取土。
2.8.4 承包人如遇施工组织所需的材料、方案等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审查、审批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提供相关费用。
2.8.5、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测量单位进行竣工图测绘,并根据测绘成果提交完成工程量报告,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2.8.6、土方淤泥堆放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土方不得乱堆放,土方淤泥运输及堆放须遵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否则引起的纠纷及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中标后不再调整价格且中标人须无条件听从招标人指挥,先开通河道,再进行其他工序施工。
2.8.7、中标人应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
2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
(3)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4)根据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
(5)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
(6)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7)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
(8)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须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3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1) 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2)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开工令后的7天内,应在现场建立(或租用)办公室供其管理人员使用。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下达的开工日期及时派出投标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保证项目管理班子正常运转。上述人员无法按期到位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按每人1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
4.3 分包
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
(1) 工程项目: / 。
工作内容: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非法转让。
(2) / 。
(3) 分包金额限额: / 。
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 。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3承包人项目经理及驻工地技术负责人一个月在工地时间均要20天以上,少于20天的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否则,承包人应按下列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并保留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力:
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擅自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每人次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
特殊情况经发包人同意变更的,变更后的人员资格、职称等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资格、职称等;并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
4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 工程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计划交货日期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5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 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设备状况 | 数量 | 移交地点 | 计划移交日期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
(2) 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本招标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施工道路在整个施工期内的养护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改建、扩建而需要相关征地时,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协助有关征地、赔青事宜 。
7 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 。
8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发包人提供另行约定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围堰工程;(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其中对前款所列工程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7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创建文明工地。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50mm 的雨日超过1天。
(2)风速大于20m/s 的8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
(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竣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违约金(元/天) |
1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 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 | 5000 |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
11.6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 。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优良标准为: / 。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 。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 / 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砂浆试块、钢筋、水泥、等重要原材料及监理人、发包人认为需要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 / %,关键项目: / ,单价调整方式: 不予调整 。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不予奖励 。
15.8 暂估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签约后填入) ;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 签约后填入) 。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不予调整 。
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
17 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 %,分 /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3)第三次预付款……。
……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
17.2.2 预付款保函( 担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
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 %时全部扣清。
****************2003.png">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 / 。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1 付款周期
本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中标人按实际进度,在每月28日前向招标人(或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审核后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初验验收合格后付总额的85%,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及资料归档后,支付到工程款总额的97%;余额3%为保修金。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 3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3 %。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6 份。
17.6 最终结清
17.6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6 份。
17.7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 按国家有关规定 。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 / ;政府验收包括: / 。验收条件为: / ,验收程序为: / 。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 / ,其余由监理人主持。
18.3单位工程验收
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 / 、 / 。
18.5阶段验收
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 、 / 、 / 。
18.6专项验收
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 / 、 / 。
18.7竣工验收
18.7.3本工程 需要 ( 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 / 。
18.9 试运行
18.9.1试运行的组织: / ;费用承担: /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 (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 ( 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贰年。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由承包人支付,其费用含在报价中 ;
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20.4 第三者责任险
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第三者进行保险,其费用含在报价中。
20.5 其他保险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56天内 ;
保险条件:。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负责补偿。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
4.本答疑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8004.png">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8004.png">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5月8日
Report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里心小流域(一期)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进行招标, 并于2018年05月24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001001 标段(包)名称: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里心小流域(一期)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名 次 | 单位名称 | 最终报价 |
第1名 | 福建晟鑫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0(元) |
第2名 | 福建东盈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00(元) |
第3名 | 福建省毅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00(元) |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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