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9-7地块项目(暂定)设计中标公示
B09-7地块项目(暂定)设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5月29日——2018年5月31日)
项 目 名 称 | B09-7地块项目(暂定)设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5792 | |||||||
招标人 | 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B09-7地块项目(暂定)设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设计院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迪赛因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0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
重庆两江新区纪检组 | ||||||||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 ||||||||
招标人: 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8年5月28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
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B09-7地块项目(暂定)设计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和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备案证号为:2016-500112-70-03-014184,项目业主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30%为自有资金;7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B标准分区B09-7地块。
2.2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87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规划、国土等行政审批部门批复为准),建设厂房。
2.3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
2.4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节能、消防、道路、土石方平场开挖、挡墙及基坑支护、公共空间内装、建筑外装幕墙及二次深化、外门窗及栏杆深化、弱电智能化等相关专业设计。
2.5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
(1)方案设计30个日历天;
(2)方案设计经认可后,初步设计40个日历天;
(3)初设文件经认可后,施工图设计50个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配合业主各阶段行政审批工作)、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内容。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招标范围 | 设计内容 | 所占合同金额比例 |
1 | 建筑设计 | (1)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暖通)、综合管网、节能、绿建、消防、高边坡、一般边坡、深基坑挡护、地基处理、平场图设计等; | 85% |
2 | 外装设计 | (1)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包含但不限于石材幕墙、铝单板幕墙、玻璃幕墙门窗、雨棚、百叶、栏杆、格栅等施工图设计。 | 5% |
3 | 公共区域内装设计 | (1)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消防报审及后期服务。(2)公共区域内装设计。 | 3% |
4 | 智能化设计 | (1)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包含但不限于数据、语音、有线电视及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背景广播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弱电机房系统设计。 | 3% |
5 | 泛光设计(若有) | (1)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包含但不限于楼体灯饰工程。 | 2% |
6 | 车库深化 | (1)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包含但不限于车库优化、划线等设计。 | 2% |
7 | 合计 | 100% |
备注:
(1)待建筑方案确定后,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各专项设计的实际工程量对上述各专项设计所占合同比例,在不增加合同总价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适当微调,并以补充协议方式进行明确。
(2)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有任一专项设计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扣除该专项设计的相应费用(费用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该专项设计所占合同金额比例确定)。
2.7.估算金额:设计服务费用估算金额约180万元。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参与投标,除满足3.1.1和3.1.2条规定外,须按渝建发〔2013〕310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3.1.4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承接过类似业绩不少于一个(类似业绩:指工业厂房或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方米。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上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文件。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经济补偿及知识产权的说明6.1本次投标无经济补偿
6.2投标方案的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归投标方案(技术部分)相对应的投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公开展示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成果及评标设计成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项目业主):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9号财富园财富三号B栋2楼 |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中心城上城6号楼35楼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人:张老师 |
电话:***-******** | 电话:***-******** |
传真:023-68601100 | 传真:023-68163075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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