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新安江滨水旅游景区夜游巨幕水秀观光项目合作伙伴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市级]新安江滨水旅游景区夜游巨幕水秀观光项目合作伙伴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本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8Z057)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期限

项目单位

代理机构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

评标专家名单

新安江滨水旅游景区夜游巨幕水秀观光项目合作伙伴采购项目

合作期限:1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其中建设期12个月,运营期按照各子项进行单独约定,其中运营期为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次日起直至合作期止

名称:黄山市新安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瑶里路8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

名称: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层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8000元

收费金额:合同约定

名称:大连博涛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任贤街15号

承诺按10%比例现金出资与采购人成立项目公司

名称:新安江滨水旅游景区夜游巨幕水秀观光项目合作伙伴采购项目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汪蓉

程敏娟

李康

陈静平

陈盛

项目类别

□货物类 √服务类

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利用新安江的绝对自然优势,将沿江景点与文化相结合,通过灯光亮化、多媒体投影等技术,打造黄山市夜游风景线,结合游客乘船与水秀互动体验,点亮新安江滨水旅游带。拟建设一项以超媒体水幕表演、情节互动体验,游客游船临场体验等高科技手段为载体,打造国内首个超实景江面水秀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

2、合作期限: 11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1年,运营期按照各子项进行单独约定,其中运营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次日起直至合作期止;

3、合作范围:合作方提供本项目的创意设计、内容制作。在合作期限内,由采购人和中标人(或其授权控股子公司)按90%︰10%的比例设立项目公司;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采购人和中标人(或其授权控股子公司)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采购方按90%出资比例现金出资;中标人方按10%出资比例现金出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中标供应商业绩

1、无锡万达主题公园工厂过山车项目室内建造工程合同

2、广州万达城主题乐园模拟剧场项目集成、室内建造工程合同

3、上海海昌海洋公园企鹅天幕馆球幕影院集成建造合同

其他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858日;

2、开标时间:2018529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8529日至2018530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层,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5、监管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标签: 伙伴 水秀 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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