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澄溪镇创新小城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文化广场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垫江县澄溪镇创新小城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文化广场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1日)
项 目 名 称 | 垫江县澄溪镇创新小城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文化广场整治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5803 | ||||||
招标人 | 垫江县澄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垫江县澄溪镇创新小城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文化广场整治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久易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昆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尖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拟 中标人 | 四川久易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0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垫江县监察局 | |||||||
招标人: 垫江县澄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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