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居住证制证设备中标结果

区公安分局居住证制证设备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居住证制证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170号
评审日期:2018年05月30日
公示日期:2018年05月30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须提供投签注一体机及读卡器等产品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所发行的居住证卡体签注机及读写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7、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
采购人地址:青山区昌福道
采购人联系人:张培红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处2号楼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659********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张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招标公告.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8年05月30日67,320.00内蒙古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软件园B座6、7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翟俊霞、李国新、潘军、王春娥、刘德强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居住证 公安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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