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检完善恢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ZQC-2018-0152)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检完善恢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ZQC-2018-0152)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检完善恢复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QC-2018-0152)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 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检完善恢复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检完善恢复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ZQC-2018-0152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110天津中凡交通设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金钟公路3699号A14-105室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检完善恢复服务项目1.投标单位应了解本项目所涉及的的现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结构、类型、规格、详细尺寸等。2.中标商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3.中标商应提供所有设备及备品备件存放场地,该场地应为室内封闭场地,做到防潮、防盗、包装存放。4.投标方应详细说明工程技术维护队伍、机构情况和服务模式,并制定详细方案。5.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建设区域设立办公地点及厂房。6.投标人需设立2组专业巡检队伍,每组配备一部巡检机动车或专用机械车辆(需要进入外环线以内作业时应考虑不受外环线限号和市区禁行影响),每组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7.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接到用户报障电话或信息后,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完善恢复。8.维修人员到现场发现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立刻修复的情况,应当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户,并附上解决故障的方法和时间。维修完善恢复的时间不得超过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范围。待维修完善恢复后应以书面和影像的形式反馈给招标人,并做好存档备查。9.由于地震、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整体损坏无法维修的,双方协商解决。10.中标方须具备与公路、市政、市容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能力,全权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协调,确保本项目施工手续完备,工程顺利进行11.投标产品须保证市场成熟度高,质量稳定性好,不接受针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专供、特配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所投及交付产品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本项目以年为周期包干制,需整包投标,报整包价格。所负责项目维修完善恢复的内容包含除不可抗力影响的一切故障,包括西青区界内各条道路上在用的道路交通隔离护栏(含防撞桶等配套设施)、道路交通标志牌(含基础、杆体等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安全太阳能爆闪警示灯(含基础、杆体等配套设施)等安全设施的损害维修(含局部喷涂色差恢复)、设备缺失补充,以及位置调整恢复等。维修期内,投标人应保证合同内道路安全设施每日的完好使用率不低于98%,并对缺失损坏较为严重的交通设施先期进行完善恢复(完善恢复期不得超过7日)。13.对建设细目分项分别报价。清单报价每项单价总合额不得高于总项最高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该项目还包括临时对事故多发区域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原则上增设设施不超过现有设施总数的1%)。该项目中标后的价格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因交通安全设施的损害程度和临时增设设施等情况提升成本投入,投标人进行投标则表示愿意承担以上风险。1.0110110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魏玉宏,苗乾 刘宇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林先生
2.联系电话:151*****06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40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先生:***-********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取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580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机关、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文件: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检完善恢复服务项目.pdf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巡检 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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