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学校高杆灯及安装(四次)中标结果
工业学校高杆灯及安装(四次)中标结果
天长市工业学校高杆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四次发布)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天长市工业学校高杆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四次发布) 项目编号:czcg201804-2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5日 开标日期:2018年05月31日08时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扬州日不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高邮市送桥镇工业集中区 中标金额:壹拾万零叁仟元整(103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静、陈德宝、吴万兴、陶亚凤、颜国平 招标人名称:天长市工业学校 地址:天长市纬二路 联系人:张宏元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建设大厦2F 项目负责人:李红燕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滁招管[2014]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期限: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天长市工业学校或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天长市建设大厦2F,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招标人(盖章):天长市工业学校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安徽建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日:2018年5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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