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零星采购询价结果通知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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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名称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零星采购询价结果通知书
采购人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询价单编号2018-HD-SHDL-CXFD-3-0054-1发布时间2018-06-04 11:16:48
详细内容报价截止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原因备注1、报价产品的质量要求执行国家、行业的合格相关标准。报价方应按本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报价。 2、报价方一律用人民币报价,并注明税率。物资类报价应含17%增值税、运杂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货物运输到询价方的费用。 3、物资类货物质量保质期为供货后12个月,重要物资预留质量保证金,预留金额为总费用的10%。 4、报价产品要保证原厂正品,原装进口设备和备件应提供报关文件等资料。 5、供应商应充分理解询价方报价附件要求,报价必须标注交货周期。交货日期必须满足要求,方可报价。因不能及时交货造成我方损失将严肃追责。 6、送货时必须提供:送货清单(注明合同号及相关物资信息)、产品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如有)。 7、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由于供货方质量引起的退货、换货、售后服务、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担责。 8、对非标的加工件物资采购,原则上首选为原制造商,其他参与报价供应商应现场测绘,与我厂技术人员沟通,确定相关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无误后,方可报价。 9、非询价方的合格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以附件形式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人登记号、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代理证等资质文件;否则询价方有权视同未实质性响应而报价无效。所上传资质文件及业绩等不符询价方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10、报价方同意提供按照询价方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询价方以合理低价中标的结果,并不要求对未中标理由做出任何解释。 11、不按上述注意事项报价的单位,询价方可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方中标后以非合理理由不履行该项询价义务,做废标处理。 12、报价过程中所有报价方上传的文件、证明、资料均应真实的、准确、有效。若有不符或其他恶意报价行为,报价方需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 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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