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标结果
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SZCD2018-Y-G-001号
甲方(需方):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学校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津梁街198号
联系人:顾峰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苏州东鑫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金龙村68号
联系人:董忠强
电话:132*****98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德天工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苑街21号苏苑商务楼四楼
备案机构:苏州市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联系电话:****-********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编号为SZCD2018-Y-G-001号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学校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为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签订本合同书。
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学校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
2、服务期限:自实际进驻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共18个月;其中6个保安、7个保洁人员须在签订合同后立即进驻,其他人员自2018年8月1日起进驻,具体进驻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撤场时间顺延。
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乙方的投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⑤ 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服务范围:详见合同附件一。
5、甲方聘用人员:详见合同附件一。
6、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伍拾陆万玖仟伍佰元整(¥*******.00元),包括乙方完成全部所列项目服务管理内容,乙方设备及其折旧、保洁耗材、通讯、垃圾清运、各种税费、员工食宿及医疗费、安全费、卫生费、福利费、教育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劳保用品费、培训费,对外分包项目需支付的费用(如果有的话)以及其它为用户提供服务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工作职责: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物业管理部门提供办公用房及通讯设施;为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及值勤、维修所需的工具,材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勾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2、甲方因工作需要,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需乙方提供保障服务的,给予乙方员工一定的加班费补贴。
3、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4、如遇甲方办公场所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甲方将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直止终止。合同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搬迁、装修等)暂停物业服务,其暂停期间的费用将按实际天数扣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物业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办法于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4、乙方在服务期内,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不满意的提出调整人员的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人员一周内调整人员到位。
5、甲方提供的工作场所中的生活设施等(如桌椅凳、橱柜、空调等),乙方应爱护使用,如出现不正常损坏或丢失的需全额赔偿。
6、保安使用对讲通讯、巡更等设备均由乙方自理,并做到每位在岗保安配备对讲机及耳塞等通话设施。
7、保洁工作中所需的低值易耗品由乙方提供(包括行政楼办公室厕所卫生纸、洗手液以及所有拖把、扫帚、水桶、抹布、消毒液、各类规格的垃圾袋、卫生球,工具及相关设备),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8、甲方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
9、乙方派驻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在服务期内,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不满意的提出调整人员的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人员一周内调整人员到位。
11、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金额中扣除。
12、乙方所有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乙方须加强对乙方服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固定工作岗位,不得混岗。乙方须为其配置的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经甲方确认的统一工作服;甲方要求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年内有效的体检证明;签订合同前将该证明提供给甲方。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三)、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将承包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转包他人;
(2)出现重大责任问题。
(3)乙方长期(连续两个月内)有人员不到位,影响物业管理质量的,经甲方要求乙方及时改正,乙方仍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甲方或乙方出现生命财产安全重大事故或重大治安事件或信访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有人员伤亡医药费在5万元以上的或有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5)监守自盗造成甲方5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
(6)弄虚作假,造成甲方财物损失达5000元的。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并可提出索赔要求。
(2)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乙方需要分包的都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单位承担和承担单位的情况介绍。
(3)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4)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通知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进场(即人员全部配备到位);或者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保安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或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第一次损失时赔偿损失金额的30%;第二次损失时赔偿损失金额的50%;第三次损失出现即终止合同。
3、甲方违约责任
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不按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四偿付违约金。
四、费用及结算:
1、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物业管理费每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的第二个月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合同价的95%,余款在当年度最后一个月底前结合考核情况,如果考核符合要求,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考核不达标的将作扣款处理或另行协商支付。(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金额中扣除。
3、对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偷盗行为(1)当场捉住的视偷盗情况及偷盗价值酌情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金额的20%;(2)若没有捉住的视偷盗情况及偷盗价值酌情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金额的30%。每月月底前凭乙方发票付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
4、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
5、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
6、若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基础工资,双方另行协商。
五、各项工作检查标准:
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02》。
六、考核及费用支付:
1、关于试用期
试用阶段(在标书有效期内,为进场后一个月),在试用期间该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其承诺,甲方和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在此期间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在标书有效期内)则甲方将可以按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人按原投标中标价承接本项目的服务管理。试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2、考核方法
服从学校管理、忠于职守,在检查中发现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二)的要求,进行处罚。
3、费用支付
(1)甲方按照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用。
(2)乙方每月按照考核后应收服务费金额开具发票,甲方按照该发票金额支付。
(3)甲方除以上服务费用之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保安、保洁等物业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医疗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其他说明
(1)乙方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按照《劳动法》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节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
(2)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时,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其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服务工作。若对承诺安排的人员数量有减少,甲方按实际人员数支付当季的服务费用;如在一个月内还不能及时到位,甲方将每次扣除其当年费用的5%,直到全部扣完。
(4)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或修复,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或修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或修复,若乙方拒绝赔偿或修复,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或修复时,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索赔。
七、其它:
1、乙方除应为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2、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的解除、中止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包括为此项目配备的人员),如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出现3次控规成果达不到要求或无法按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提供相应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若乙方在秩序维护、保洁综合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综合服务合同,并扣除相关费用:
1、依据《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学校物业管理考核办法》(附后)的要求,如乙方连续两个月得分不满20分的,甲方可中止合同。
2、乙方严禁将本物业管理服务经营权转包其它单位或个人,否则一律视作无效,甲方可立即中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中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3、乙方如不符合或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书面告知乙方整改;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中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4、乙方出现违背本招标文件所约定的事项,或发生其它重大责任问题,或出现不可抗力,甲方可中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中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5、合同中止后,甲方将可以按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人按原投标中标价承接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或重新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6、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三)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均不得转让。
九、其它约定事项: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2、生效的合同副本须报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3、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签约与备案签署栏: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星洲学校 乙方:苏州东鑫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机构:苏州市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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