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部门[********0031]号计划函要求,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于2018年5月31日就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承检机构(GXZC2018-G3-15468-GXYL)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G3-15468-GXYL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A1分标:采购预算:人民币500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总局专项转移支付省级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检验检测服务 | 1项 | 在指定范围内开展7大类食品937批次样品的监督抽样检验(粮食加工品40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4批次、饼干30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批次、水产制品40批次、糕点170批次、餐饮食品79批次、食品添加剂28批次)和六大类食品686批次样品的风险监测(粮食加工品22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4批次、饼干30批次、水产制品34批次、糕点165批次、餐饮食品36批次、食品添加剂15批次)任务。 |
A2分标:采购预算:人民币220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2018年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样检验服务 | 1项 | 在指定范围内开展9个食品类别2000批次样品的风险监测任务(饮料250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250批次、食用农产品(豆芽)200批次、食用农产品(生食水产品)200批次和糕点250批次、蔬菜制品200批次、肉制品250批次、水果制品200批次和冷冻饮品200批次)。 |
A3分标:采购预算:人民币220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服务 | 1项 | 在指定范围内对全区14个市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每个市抽检食品样本量为200批次,合计2800批次。 |
A4分标:采购预算:人民币172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2018年全区流通和餐饮食品专项抽检综合服务1 | 1项 | 在指定范围内开展流通环节4个食品类别1100批次样品的专项抽检任务(腌腊肉制品300批次、酒类30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00批次和禽肉400批次)和餐饮环节6个食品类别822批次样品的专项抽检任务[发酵面制品(自制)150批次,油炸面制品(自制)77批次,火锅底料、调味料、汤料、蘸料(自制)165批次,即食食品环节表面(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210批次,熟肉制品(自制)100批次,牛百叶、牛杂(内脏)120批次]。 |
A5分标:采购预算:人民币130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2018年全区流通和餐饮食品专项抽检综合服务2 | 1项 | 指定范围内承担流通环节2个食品类别400批次样品的专项抽检任务(熟肉制品150批次、水产品250批次)和餐饮环节6个食品类别678批次样品的监督抽检任务[火锅底料、调味料、汤料、蘸料(自制)228批次;猪红、牛红、鸭红50批次;小龙虾100批次;自制即食食品(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制产品)100批次;自制饮料100批次;自制糕点100批次。 |
A6分标: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2018年全区保健食品专项风险监测服务 | 1项 | 指定范围内承担280批次保健食品专项风险监测任务。 |
B1分标: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2018年全区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服务 | 1项 | 在指定范围内开展化妆品洗发液280批次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检。 |
B2分标:采购预算:人民币38万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项目概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1 | 2018年食用植物油专项监督抽检服务 | 1项 | 承担从生产、流通和餐饮三个环节抽样的600批次食用植物油样品的检验工作(样品的抽样和送样工作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btb.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018年5月4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6月6日。 五、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六、中标信息: A1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中标优惠率:40% 中标供应商地址邮编:南宁市科兴路5号/530007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19年1月前完成。 中标标的信息: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优惠率(%) | 1 | 总局专项转移支付省级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检验检测服务 | 1项 | 40% | 服务要求 (一)我院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具有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 (二)我院承诺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我院承诺接受甲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四)我院承诺按时完成委托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五)我院承诺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桂食药办科评〔2015〕6号)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抽样检验。 (六)我院在广西区内设置售后服务场所(不接受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的形式,售后服务场所的成立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及3个以上(含)售后服务人员,以便满足采购人应急服务要求及售后服务问题快速处置(投标文件中提供我院有效的在广西区内的售后服务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我院为售后服务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
A2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陆拾伍万元整(?*******.00) 中标供应商地址邮编: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兴路92号生产科研大楼第四、五层/530007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19年1月前完成。 中标标的信息: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2018年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样检验服务 | 1项 | *******.00 | 服务要求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具有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 (二)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接受甲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四)能按时完成委托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桂食药办科评〔2015〕6号)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抽样检验。 (六)我公司在广西区内设置售后服务场所(不接受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的形式,售后服务场所的成立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及3个以上(含)售后服务人员,以便满足采购人应急服务要求及售后服务问题快速处置(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在广西区内的售后服务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售后服务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
A3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中标金额:壹佰柒拾陆万元整(?*******.00) 中标供应商地址邮编: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4号/530021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中标标的信息: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服务 | 1项 | *******.00 | 服务要求 我方承诺,若中标,我方将严格遵循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具体为: (一)我方承诺,我方在执行本项目抽检任务中,我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我方承诺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我方承诺,我方在检验活动中应做到无重大差错,我方承诺我方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我方承诺,我方具有授权范围内涵盖承担的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详见报价文件3、投标人可以承检的食品安全抽检品种及项目表 和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认定检验能力表复印件); (二)我方承诺,我方负责本项目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我方承诺,我方完全接受采购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且我方将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四)我方承诺,我方完全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桂食药办科评〔2015〕6号)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抽样检验。 (五)我方承诺,我方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检验检测实验室以及售后服务场所设在广西区内、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4号,(于1999年10月成立),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抽检和售后服务工作均有我方设在广西区内的机构直接承担,未有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的形式。我方售后服务场所距采购人10公里以内,依据本项目要求,将配备4名售后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服务,能够很好做到快速是采购人的应急抽检要求和售后服务问题快速处置,故我方承诺我方在广西区内已具备售后服务场所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
A4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佰贰拾万肆仟元整(?*******.00) 中标供应商地址邮编: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1号/530022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19年1月前完成。 中标标的信息: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2018年全区流通和餐饮食品专项抽检综合服务1 | 1项 | *******.00 | 服务要求 我司理解并承诺:(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具有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 (二)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必须接受甲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四)能按时完成委托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桂食药办科评〔2015〕6号)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抽样检验。 (六)我司在广西区内设置售后服务场所及3个以上售后服务人员,以便满足采购人应急服务要求及售后服务问题快速处置(有效的在广西区内的售后服务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售后服务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见技术文件第三、第四点) |
A5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万元整(?*******.00) 中标供应商地址邮编: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98号/543002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19年1月前完成。 中标标的信息: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2018年全区流通和餐饮食品专项抽检综合服务2 | 1项 | *******.00 | 服务要求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具有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 (二)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必须接受甲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四)能按时完成委托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桂食药办科评〔2015〕6号)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抽样检验。 (六)本机构在广西区内,成立时间,提供9名售后服务人员能满足要求。 |
A6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中标金额:柒拾万元整(?700000.00) 中标供应商地址邮编: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同发路4号/518000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19年1月前完成。 中标标的信息: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2018年全区保健食品专项风险监测服务 | 1项 | 700000.00 | 服务要求 (一)我院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出具风险监测检验报告书时具有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保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保健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 (二)由我院负责样品的检验、备份样品的保存、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详见《商务技术文件》-第二节技术文件-二、检测工作方案”)。 (三)我院接受甲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取得满意结果。 (四)我院承诺,能按时完成委托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五)我院承诺,如若中标,将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桂食药办科评〔2015〕6号)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 (六)我院在广西区内设置有售后服务场所,非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的形式,售后服务场所的成立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配备有4名售后服务人员,以便满足采购人应急服务要求及售后服务问题的快速处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售后服务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及我院为售后服务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详见《商务技术文件》-第一节商务文件-七、售后服务场所证明)。 |
B1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 中标供应商地址邮编:南宁市西乡塘区振兴路92号生产科研大楼第四、五层/530007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19年1月前完成。 中标标的信息: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2018年全区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服务 | 1项 | 800000.00 | 服务要求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具有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抽检任务中相应的品种和检验项目; (二)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接受甲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四)能按时完成委托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五)按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03号)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抽样检验。 (六)我公司在广西区内设置售后服务场所(不接受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的形式,售后服务场所的成立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及3个以上(含)售后服务人员,满足采购人应急服务要求及售后服务问题快速处置(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在广西区内的售后服务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售后服务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已提供。 |
B2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中标金额:贰拾贰万捌仟元整(?228000.00) 中标供应商地址邮编:南宁市科兴路5号/530007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19年1月前完成。 中标标的信息: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1 | 2018年食用植物油专项监督抽检服务 | 1项 | 228000.00 | 服务要求 (一)我院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具有授权范围涵盖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相应的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 (二)我院承诺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 (三)我院承诺接受甲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四)我院承诺能按时完成委托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五)我院承诺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桂食药办科评〔2015〕6号)及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抽样检验。 (六)我院在广西区内设置售后服务场所(不接受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的形式,售后服务场所的成立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及3个以上(含)售后服务人员,以便满足采购人应急服务要求及售后服务问题快速处置(投标文件中提供我院有效的在广西区内的售后服务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我院为售后服务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
七、服务费收费情况: 分标号 | 中标供应商 | 服务费收费标准 | 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 A1分标 B2分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按第八条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A1分标按采购预算金额计算,其他分标按中标金额计算)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50420 | A2分标B1分标 | 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 32200 | A3分标 |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21080 | A4分标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16632 | A5分标 | 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15800 | A6分标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10500 |
八、评标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蒋受军(采购人代表)、莫华荣、苏毅、昝川南、唐修祥、陈彤彤、刘功德。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冰、蒋柳宁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联系电话:****-*******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兰彦 地址:南宁市云景路32号/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2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8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