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禁毒教育基地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结果公示
隆德县禁毒教育基地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结果公示
一、采购人:隆德县公安局
地址:隆德县城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齐海龙 ****-*******
二、代理机构:宁夏佳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心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培丽 159*****191
三、项目名称:隆德县禁毒教育基地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固(隆)交政采【2018】17号
四、中标人名称:东莞市富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二路4号光大WE谷B1栋1210室
联系人及电话:梁小伟 400 806 0618
中标金额:壹佰叁拾陆万捌仟柒佰元整(¥:*******.00元)
中标内容:见附件1
五、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原因
序号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 | 备注 |
无 |
六、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与排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排序 |
1 | 东莞市富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6 | 1 |
2 | 宁夏华夏鼎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8.67 | 2 |
3 | 宁夏浩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7.11 | 3 |
七、公示时间及评委名单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8年6月 7 日至 6月 7 日
评委名单:宋继武 夏红峰 王勇刚韩慧芝 张文明
评标日期: 2018年 6月 5日
八、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9055.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明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价为收费基准,货物招标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1.1%。
附1:中标内容(以下内容填写与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附2:隆德县禁毒教育基地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文件
宁夏佳润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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