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中标结果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中标结果
马鞍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
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受马鞍山市雨山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马鞍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ASCG-0-F-F-2018-047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7日
开标日期:2018年6月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18号
中标金额:*******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桂美根、孙东涛、徐光曙、陈宜华、丁伯清
招标人名称:马鞍山市雨山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联系人:王继军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
项目负责人:涂庆萍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18000元收费金额:18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8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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