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编制中标结果
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编制中标结果
2018年度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编制项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8年度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WH09CG2018FW132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5日
采购日期:2018年06月0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安徽鸟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学科技园A区118/120室
成交金额:59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8年度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编制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徐荣王光宇 刘晓勇
采购人名称: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无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徐立纯
联系方式:137*****90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福渡街道305#
项目负责人:胡工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3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06月08日至2018年06月12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无为县无城中央花园7号门面,联系电话:0553-2580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1、项目名称: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2017年度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 甲方: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签订时间:2017年10月31日 2、项目名称: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2016年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甲方: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签订时间:2016年7月16日 3、项目名称:毛集经济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 甲方:毛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签订日期:2017年8月22日 4、项目名称:无为经济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节约集约更新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甲方: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时间:2016年9月28日5、项目名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甲方: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日期:2017年5月16日
废标情况:江苏省兰德土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未提供通过评审支持材料,不满足资格条件第二条第4款。
特此公告。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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