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皖新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翡翠庄园项目推广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
滁州皖新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翡翠庄园项目推广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滁州皖新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滁州皖新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翡翠庄园项目推广公司(招标编号:GN2018-09-1138)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6月8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2楼开标厅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滁州皖新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翡翠庄园项目推广公司
2、招标编号:GN2018-09-1138
3、招标服务范围:翡翠庄园项目推广公司招标,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问一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休宁路与南二环路交叉口万达广场8号楼2320室
每月基本服务费:49000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泰合东道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颍河路湖畔兰庭3幢106室
每月基本服务费:48000元
公示期:自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滁州皖新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州琅琊区清流中路1170号演艺集团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四、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2018年6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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