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外尾水排放管网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外尾水排放管网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本招标项目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外尾水排放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莆发改审【201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莆田市水务集团港城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水务集团港城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莆田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 (沁桥路和铁路支线交叉口西南角);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8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等(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属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污水厂至城港大道段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并保证通水交付招标人使用,否则按逾期每日罚款贰万元;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日 08:30:00至2018年5月23日 08:30:00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tfwzx.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的新点系统(V7.4.2.01)(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5月23日 08: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预缴、银行保函、现金形式缴纳或者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ptgc2015@163.com
电话:152*****505,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19幢601室,邮编:351100
联系人:詹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ptfwzx.gov.cn:8082/pthy
联系电话:********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延寿路1786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市政广场南片区(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外尾水排放管网工程答疑纪要
一、网上提问部分:
问1:中心预缴20万的可以投吗
答:可以。
问2:(1)采用预缴保证金的新点系统会自动检索无需附“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吧(2)标书里的标段填 / 或项目名称都可以
答:(1)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都应附“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将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扫描件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单位预交保证金情况公示单进行核对,如不一致的则以公示单为准,如因中心网站故障无法核对公示单的则以单据扫描件为准。
(2)是的。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中标人应向市工程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见《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3]房505号文件)。”修改为“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向市工程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见《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通知》(闽价通告【2018】9号)。”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 标 人:莆田市水务集团港城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年5月7日
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外尾水排放管网工程(第二次)答疑纪要
1、本工程因预算调整,故开、截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 6 月 4 日 8时 30 分 00 秒前,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7)。
2、本工程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元,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已扣除甲供材料费,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再扣除及增加甲供材料费。控制价编制说明与清单编制说明以附件为准,详见附件。
3、因本工程开、截标延期,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和本(第二次)答疑纪要制作。
注:本(第二次)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第二次)答疑纪要为准。
附件: 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含预算软件、XML等)
招 标 人:莆田市水务集团港城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年5月17日
Report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莆田市水务集团港城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外尾水排放管网工程进行招标, 并于2018年06月04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180*****15001 标段(包)名称: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外尾水排放管网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莆田市水务集团港城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名 | 福建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名 | 福建省恒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名 | 福建兴宏宇建设有限公司 |
莆田湄洲湾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外尾水排放管网工程 (施工招标), 工程预算价 *******.00元, 发包价 *******.00元, 招标编号为:********180*****15001,该工程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2018年06月04日开标, 2018年06月04日评标完成。 中标的主要结果公示如下: | |||||||||||||||||
中标人名称 | 评标办法 | 中标价(元) | 资格 评审 结果 | 项目班子配备评审结果 |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 | 建造师名称 | 履约保证金(元) | 低价风险金(元) | 施工工期(日历天) | 工程施工质量 | 被确定未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 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 备注 | ||||
福建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房建市政_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 ******* | 合格 | 合格 | / | 张云花 | 合同金额的10 % | 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污水厂至城港大道段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并保证通水交付招标人使用,否则按逾期每日罚款贰万元。 | 合格 | 福建省台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技术负责人程林未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按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1.8条款做废标处理。 | 陈顺德、许朝锋、陈金枝、姚剑飞、邱慧娟 | 无 | |||||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确定福建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现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示。中标公示期自 2018年06月12日 至 2018年06月21日。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招标人 | 莆田市水务集团港城水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地址 | 莆田市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第19幢601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詹小姐 | ||||||||||||||
电话 / 传真 | 152*****505 | 电话 / 传真 | 05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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