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平江河龙凤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旺明村段)中标公示
重庆市秀山县平江河龙凤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旺明村段)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秀山县平江河龙凤场段综合治理工程(旺明村段)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5148 | ||||||||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699.46063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秀山县发改委 | 投诉电话 | |||||||
秀山县监察局 | |||||||||
秀山县水务局 | |||||||||
招标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大灌区管理处 (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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