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口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及乡村路桥(危桥)改造工程PPP项目确认谈判备忘录

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口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及乡村路桥(危桥)改造工程PPP项目确认谈判备忘录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林口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及乡村路桥(危桥)改造工程PPP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林口县公告时间2018年06月13日16:4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8日中标日期2018年06月13日
评审专家名单聂婴智、霍英华、崔海玲、周世英、刘俊玲、曲轶梅、姜卫东
总中标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转8206
采购单位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主任 ****-*******
代理机构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办公B座2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先生 ****-********转8206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林口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及乡村路桥(危桥)改造工程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2018-09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2018-093

项目名称:林口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及乡村路桥(危桥)改造工程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转820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主任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林口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及乡村路桥(危桥)改造工程PPP项目确认谈判备忘录

林口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及乡村路桥(危桥)改造工程PPP项目于2018年6月8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公开开标,最终推荐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林口县住建局组织交通局、财政局、审计局、法制办等部门专业人员及相关专家与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下午在林口县建设局会议室进行最终采购谈判确认会议。谈判内容主要对《特许经营协议》内容进一步谈判、补充和确认。谈判纪要如下:

一、《特许经营协议》第1条第1.2.2款,明确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优化设计(若有)、建设、运营,在项目特许经营期满甲方履行完应尽义务后将项目资产及项目运营维护权无偿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

二、《特许经营协议》第二条第2.2款,明确风险分配如下:项目审批风险双方共担,配套设施风险由政府承担,自然条件风险双方共担,工程设计风险由政府承担,物价风险双方共担,税收风险政府承担,利率风险政府承担,国有化/征用/没收风险双方共担,法规政策风险政府承担,社会环境风险双方共担,意外事故风险双方共担。

三、《特许经营协议》第四条第4.1款,明确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与林口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林口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乙方承担相应费用,计入总投资(项目公司成立前的开办费除外)。

四、《特许经营协议》第四条第4.3款,明确为本项目特许期限为14年,含建设期1年和运营维护期。特许经营期自PPP合同生效之日算起。建设期:开工日起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维护期:指工程竣(交)工及环保验收合格日的次日至合作期满之日为止。

五、《特许经营协议》第五条第5.4项第5款明确为对已经发生的应计入项目建设成本的费用,经财务总监和甲方指派的项目公司中财务副总监同意后,由项目公司按合同支付。

六、《特许经营协议》第六条第6.2款,明确除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审批外,其他审批项目公司需要自行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审批,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七、《特许经营协议》第七条第7.3款,明确甲乙双方以货币方式按项目进度完成注资,注资到项目公司账户。中标资本方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1000万资金注资到位。

八、《特许经营协议》第八条第8.1.2项第1款,明确建设期贷款利率按照中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及第三方担保利率之和,上限为7.37%

九、《特许经营协议》第八条第8.6融资违约及处理明确为甲方发现乙方出现任何一项投融资违约行为的,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1)(2)项违约同时影响工程进度的,或违反其他几项的,乙方应按照第 22.4(3)条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特许经营协议》第十二条第12.5项第1款,明确为项目进度目标:项目进度应满足开工令发出后一年交工验收。

本项目整体建设工期1年,本项目各子项目可分别进行交(竣)工验收,分别进入运营期。

十一、《特许经营协议》第十二条第12.12款,明确工程保险(建设期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和运营期的财产险)相应的费用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计入项目总投资或经营成本。

十二、《特许经营协议》第十二条第12.14项第3款,明确甲方有对建设承包商进行有限的监控的权利;。

十三、《特许经营协议》第十六条第16.1款明确为

政府付费公式如下:

1.计算公式: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 21号)文件,及《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政府付费每年支付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运营补贴支出数额=×绩效考核系数

2.说明

A.计算期:项目运营周期为13年。

B.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为准,下浮率以中标结果为准,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5%

C.年度折现率:以中标结果6.2681% 为准。

D.合理利润率:以中标结果 7.448%为准 。

F.项目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控制费率:以中标结果 100% 为准 。

本项目交工后进入运营期,主要生产经营成本包括人工费、养护费、修理费、财务费、保险费、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相关税费等。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办公B座2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先生 ****-********转820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6月13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包组或产品名称单价(元)优惠率(%)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9.7520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实施方案中的总投资额的4‰记取。

评审专家名单:

聂婴智、霍英华、崔海玲、周世英、刘俊玲、曲轶梅、姜卫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政府付费公式如下:

1.计算公式: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 21号)文件,及《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政府付费每年支付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运营补贴支出数额=×绩效考核系数

2.说明

A.计算期:项目运营周期为13年。

B.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为准,下浮率以中标结果为准,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5%

C.年度折现率:以中标结果6.2681% 为准。

D.合理利润率:以中标结果 7.448%为准 。

F.项目年度运营维护成本控制费率:以中标结果 100% 为准 。

本项目交工后进入运营期,主要生产经营成本包括人工费、养护费、修理费、财务费、保险费、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相关税费等。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六、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确认 路桥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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