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53车型高配前组合灯LED远近光模组模预中标结果
D53车型高配前组合灯LED远近光模组模预中标结果
“D53车型高配前组合灯LED远近光模组模具”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DF0027SB18CY-0125)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6月14日 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06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三立(烟台)车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7.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2018年07月15日之前完成T0试模;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赛豪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5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2018年07月15日之前完成T0试模。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三立(烟台)车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
中标候选人(浙江赛豪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三立(烟台)车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浙江赛豪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1)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出;(2)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昆山市鸿毅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的投标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
该公司有一条关键商务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I卷、第六章、一、货物需求一览表、第*3)款要求:“投标人确认缺漏项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响应:投标时未提供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1.1 HIGH BEAM PROJ LENS(远光透镜)模具”、“1.5 LOW BEAM PROJ LENS X2(近光透镜)模具”、“1.10 MAIN BRACKET(散热支架)模具”、“2、设计变更费用(不包含重大设计变更)”、“3、纹理费用”、“4、试模及管理费用(零部件供应商在模具的开发及调试过程中产生的费用)”、“5、图纸及技术资料”、“6、备品备件”、“7、包装运输及保险”、“8、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的分项报价。经澄清投标人回复:确认本次投标的投标总价中不包含“1.1、1.5、1.10、2、3、4、5、6、7、8”共10条招标内容的报价。
2、中标候选人的评标价
中标候选人(三立(烟台)车灯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分为:95.80分。
中标候选人(浙江赛豪实业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分为:81.83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969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
联系人:祝恒师 联系人:李文斌
电话:********770 电话:********822
电子邮件:zhuhs@dfpv.com.cn 电子邮件:lwb@dfm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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