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裴村店乡人民政府关于杞县裴村店乡屯庄村保鲜库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杞县裴村店乡人民政府关于杞县裴村店乡屯庄村保鲜库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杞县裴村店乡屯庄村保鲜库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为:HNSF2018(0426)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县采购办、县公管办、县检察院、县财政局的监督下,于2018年06月13日10点00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杞县境内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总投资额:156.02814万元:
二、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 2018年6月13日 12点00分
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一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评委主任:张六成
评委成员:尹艳丽 张磊 孟玉勤 段岗强
四、否决投标原因:南通通博设备安装工程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组织设计第2条中无“雨季施工方案与措施”和第九条中总平面图中无“总平面布置图”未通过详细评审。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54元
投标工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二钢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江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62元
投标工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郭永攀
六、公示期限
2018年06月15日至 2018年06月20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裴村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段老师
电 话:158*****333
地 址:杞县裴村店乡刘庄村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5*****456
地 址:开封市金明区晋安路荣勋花园25号楼202室
2018年06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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