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丰环保发电厂检修设备(第二次)中标结果
隆丰环保发电厂检修设备(第二次)中标结果
成都市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检修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成都市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检修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5]8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川发改环资[2015]8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市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检修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次检修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卸货、安装、调试、试验及售后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业主验收,所有设备最迟到货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最终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2.4建设地点:彭州市隆丰镇大宝村和桂花镇一笼村交界处。
2.5标段划分:采购一个标段。
2.6可投标标段的具体数量:投标人可选择 1 标段进行投标,可中标标段数量: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公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2015-2017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2017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须提供企业相关报表)。
(3)业绩要求:近 3 年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 50万元及以上类似设备(含中温度检定炉或高温检定炉或多功能过程校验仪)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和能证明其供货内容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00时00分00秒开始,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12 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若有澄清或疑问须在投标截止10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256号中加国际14层
邮编:610000
联系人:刘女士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3
邮编:610000
联系人:陈先生
传真:028-********
2018年5月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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