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的建设中标结果

拟作出的建设中标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6月1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林甸县鹤乡路西四段路南

邮 编:166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林甸县民悦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林甸县西南街福地小区33号楼及北侧现有二层房屋

林甸县民悦中医医院

黑龙江吉祥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91万元。占地面积1100m2,建筑面积4100m2。项目使用租赁的房屋,主体工程建设门诊部和住院部,门诊部开设中医内科、中医妇科、中医内科、康复科、医学检验科,西医内科、西医外科,静点室;住院部主要供住院人员基本医疗,康复,保健,设置床位92张。辅助工程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

一、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项目利用已有房屋,主要对运营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

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设备水泵、风机和医疗设备等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密闭房间+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4.5m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标准要求。

废水处理措施: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工艺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排放要求后,经城市管网排入林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治理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林甸县医疗废物管理中心处理;污泥经消毒脱水后同生活垃圾一同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活性炭每季度更换一次,由生产厂家更换时回收。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防范制度及应急预案,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

2

林甸县金谷粮库隆山分库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四季青镇(原隆山中学)

林甸县金谷粮库隆山分库

黑龙江吉祥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5857.5m2,总建筑面积22522.2m2。建设内容包括粮仓叁座,烘干塔一座,办公室一栋以及配套消防泵房。建设规模为年烘干玉米10万吨,年存储粮食10万吨。

一、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和地基处理等土石方工程产生的建筑扬尘,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及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噪声:主要来自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声。

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粮食筛分粉尘、烘干粉尘、热风炉燃煤烟气和原煤堆场及炉渣堆粉尘。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噪声:主要来源于输送机、清选筛、提升机等设备噪声。

固废:主要为粮食初清过程产生的杂质、收集的粉尘、热风炉燃煤产生的灰渣、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废气: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土石方运输往来车辆采取遮盖措施,易起尘物料加遮盖物或置于料库中;施工现场道路加强维护、勤洒水,保持一定湿度,控制二次扬尘的产生。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淘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建筑施工过程、场地压尘等。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现场,缩短施工周期,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建筑垃圾妥善处理,合理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运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粮食筛分粉尘由吸风口排出,由机器出口储尘袋进行收集;粮食烘干粉尘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25米烘干塔顶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热风炉烟气经干湿两级除尘设备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烟尘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原煤堆场和炉渣堆设置围栏及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降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噪声治理措施:将产噪设备(输送机、清选筛、提升机等)设置在隔声间内,加减振垫,风机再加设消声器,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治理措施:原粮初清过程产生的秸秆、土石块等、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一同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灰渣收集后外售。

风险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防范制度及应急预案,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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