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直属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购买服务(第二次)-中标公告
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直属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购买服务(第二次)-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直属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购买服务(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HNDY-*******-Ⅱ |
联 系 人 | 蔡先生 | 联系电话 | ****-******** |
行政区域 | 海口市 |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途:海口市教育局工作需要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三年 | ||
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 | 收费金额(万元) | 8.0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深圳市南方国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D座9层905A、906单元 |
中标金额(万元) | 0.0 |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 | 中标标的名称:海口市直属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购买服务 规格型号:/ 数量:1项 单价(中标金额):245.00元/月/人 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临聘教师需求数量和学校编制的用人方案,实施临聘教师的招聘、培训等事项,包括教师资格证审查、笔试、面试、档案的审核、人才测评、岗前教育与业务培训等相关事项,保证被派遣临聘教师符合岗位所需。2.中标单位作为临聘教师的人事管理单位对被派遣的临聘教师人事关系负责;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中人事单位要所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时为被派遣的临聘教师依法办理各项劳动合同手续,包括入职、离职、薪酬福利、体检、奖惩、社保、工伤、人事档案、劳务纠纷、党团关系等事项。 3.学校因客观原因所致,出现不能及时支付购买服务费用及临聘教师工资情况时,中标单位应垫付派遣临聘教师一个月的实领工资。4.若学校与被派遣的临聘教师发生劳动争议,中标单位应及时与被派遣临聘教师交涉,协商处理,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避免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5.被派遣的临聘教师若发生工伤等事故,中标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助办理理赔手续。6.中标单位要结合市教育局的审批临聘教师用人计划及各校临聘教师的具体情况,对临聘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对各学校临聘教师要有完善的引进、补充、退出机制。7.中标单位要按照统一规定的临聘教师工资标准,定额发放给所派遣的临聘教师,同时还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所派遣的临聘教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奖惩奖励,为临聘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蔡儒冠、穆建勤、张宏文、林颖、丁馨、沈淑萍、何启勇 |
入围价格(万元) | 0.0 |
价格调整规则 |
优惠条件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口市教育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王先生139*****678 |
采购人地址 | 海口市 | ||
代理机构 | 海南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678房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海南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口市教育局的委托,就“海口市直属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购买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HNDY-*******-Ⅱ)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NDY-*******-Ⅱ
项目名称:海口市直属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购买服务(第二次)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先生139*****67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海口市教育局工作需要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三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海南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商务楼6楼678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先生****-********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6月1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深圳市南方国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D座9层905A、906单元 | 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蔡儒冠、穆建勤 、张宏文、林颖、丁馨 、沈淑萍 、何启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海口市直属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购买服务
规格型号:/
数量:1项
单价(中标金额):245.00元/月/人
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临聘教师需求数量和学校编制的用人方案,实施临聘教师的招聘、培训等事项,包括教师资格证审查、笔试、面试、档案的审核、人才测评、岗前教育与业务培训等相关事项,保证被派遣临聘教师符合岗位所需。2.中标单位作为临聘教师的人事管理单位对被派遣的临聘教师人事关系负责;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中人事单位要所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时为被派遣的临聘教师依法办理各项劳动合同手续,包括入职、离职、薪酬福利、体检、奖惩、社保、工伤、人事档案、劳务纠纷、党团关系等事项。
3.学校因客观原因所致,出现不能及时支付购买服务费用及临聘教师工资情况时,中标单位应垫付派遣临聘教师一个月的实领工资。4.若学校与被派遣的临聘教师发生劳动争议,中标单位应及时与被派遣临聘教师交涉,协商处理,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避免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5.被派遣的临聘教师若发生工伤等事故,中标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助办理理赔手续。6.中标单位要结合市教育局的审批临聘教师用人计划及各校临聘教师的具体情况,对临聘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对各学校临聘教师要有完善的引进、补充、退出机制。7.中标单位要按照统一规定的临聘教师工资标准,定额发放给所派遣的临聘教师,同时还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所派遣的临聘教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奖惩奖励,为临聘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
(2)代理费收费金额:本项目向中标方收取代理费 ¥80,000.00
(3)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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