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电子商务进农村进度公开表(截止2017年12月底)中标结果
神农架林区电子商务进农村进度公开表(截止2017年12月底)中标结果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和
要求
项目承办单位
扶持额度(万元)
完成
时限
绩效目标
承办单位
责任人
项目
进度
政府决策文件
1
区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区级营运中心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10
2017年
8月底
有面向农村的电商服务网上平台,且能围绕农村消费需要提供代销代购、在线支付、金融服务等功能;能为商务部门提供本区域真实有效交易数据。
江成耀
100%
神政办函〔2017〕23号、神政办〔2017〕26号
特色馆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神农印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60
2017年
6月底
单馆特色神农架农产品品种15个以上,区内农产品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有专业营运团队。
江成耀、李 斌
90%
神政办〔2017〕26号
产品展示馆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0
2016年
12月底
馆内设计新颖、明亮、合理,展示区域面积200平米以上,特色产品50个以上,具有促销推广、品牌宣传功能。
江成耀
100%
神政办〔2017〕26号
乡镇综合服务站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0
2017年
8月底
面积不小于80平米,有产品展示间,具备区域仓储配送中心和服务站功能,能服务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村级服务网点,每月网购网销在5000元以上。
江成耀
87.5%
神政办〔2017〕26号
村级服务网点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40
2017年
9月底
全区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每月网购网销在2000元以上,销售台账明晰。
江成耀
92.5%
神政办〔2017〕26号
知名电商运营中心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20
2017年6月底
单个知名电商直营店年网购网销额不少于100万元,加盟店年网购网销额不少于50万元。
江成耀
60%
神政办〔2017〕26号
2
区级及镇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及日用品下乡配送体系建设
区级及镇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20
2017年6月底
区级配送能力必须能够覆盖全区所有镇、村服务网点,镇级配送能力必须能够覆盖本乡镇村级服务网点。
江成耀
70%
神政办〔2017〕26号
社会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社会物流企业
100
2017年6月
支持神农架本土农副产品网上销售表现突出
50%
神政办〔2017〕26号
日用品下乡配送体系建设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40
2017年12月
区级配送中心必须达到800平方以上,交易额100万以上;镇级日用品下乡分仓建设面积达到80平方以上,每月批发交易额10000元以上;村级面积40平方以上,每月交易额2000元以上。
江成耀
20%
神政办〔2017〕26号
3
电子商务产业园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2017年12月
园区功能齐全,各项基础设施完善,能容纳50家以上电商、网商(含网店)
江成耀
50%
神政办〔2017〕26号
4
电子商务业务培训
培训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
2017年12月
组织政府、机关、企业、大学生、青年、农民等参与的电子商务政策、运营、操作等电子商务培训,提高培训网创成功率。
江成耀
80%
神政办〔2017〕26号
培训中心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0
2017年8月
齐全的电教设备,有能供学员学习、实操的设备,一次性容纳40人以上学习。
江成耀
100%
神政办〔2017〕26号
5
电子商务宣传推广
策划营销品牌建设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2017年12月
在合同期限内促进本地特色产品销售达到100万元以上。
江成耀
100%
神政办〔2017〕26号
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2017年12月
对农村宣传推广,包括农村网点情况、农民消费习惯引导等,有宣传方案,有宣传内容。
江成耀
85%
神政办〔2017〕26号
6
品牌创建,特色产品流通标准制定、电商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
品牌创建
各相关农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70
2017年12月
创建的以“神农架”命名的商标商品,必须具有区域特点和代表性
各企业负责人
20%
神政办〔2017〕26号
地方特色产品标准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0
2017年12月
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制定,权威机构发布。
江成耀
30%
神政办〔2017〕26号
电商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和行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
神农架神林农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2017年12月
具有有效的手段、完善的管理措施,地方网上销售产品检测率达到80%以上。
江成耀
70%
神政办〔2017〕26号
7
乡镇、村合作站点及企业奖励扶持
扶持鼓励镇级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销售。
各服务站点
10
2017年12月
销售额达到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
各站点负责人
50%
神政办〔2017〕26号
鼓励我区实体企业、商品流通业、物流运输业、服务业等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发展,开办网络销售平台。
各相关企业
10
2017年12月
通过企业自建的网络销售平台线上订单、线上交易年总销售额在30—50万元的,奖励1万元;年销售额在50—100万元的,奖励2万元;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
各企业负责人
50%
神政办〔2017〕26号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