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二次)中标公示
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二次)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1日)
项目名称 | 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6357 | ||||||||
招标人 | 重庆市观景口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一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拟中标人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68.24 | ||||||
社会统一代码 | |||||||||
二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拟中标人 | 中标金额(万元) | ||||||||
社会统一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水利局勘察设计处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市观景口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5]1551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4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观景口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银行贷款资金、市级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观景口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蓄水安全鉴定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包括水库工程和输水工程。水库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泄洪放空洞、输水建筑物进水口及生态放水管等组成。主坝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63.9米,水库正常蓄水位281.0米,死水位254.0米,设计洪水位281.32米,校核洪水位283.03米;水库总库容1.52亿立方米。输水工程线路由进水口、泵站枢纽、无压洞、有压洞、埋管及附属建筑物、交叉建筑物和控制建筑物等组成,线路总长度24.97公里,其中隧洞总长19.41公里。本工程为大(2)型Ⅱ等工程。水库挡水水坝、泄水建筑物、输水工程进水口等主要建筑物及坝肩、溢洪道、隧洞进出口等边坡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输水工程主要建筑物为2级。水库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输水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200年一遇。
2.2本招标工程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完成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涉及的主要项目包括: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与坝基处理工程,溢洪道、泄洪放空洞兼导流洞、右岸导流洞封堵、输水线路进水口,涉及蓄水安全的库岸边坡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的土建和金属结构方面,与蓄水有关的设计、施工、工程安全监测等工程项目。
安全鉴定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2、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有必要检查的其他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必要时应当使用钻孔取样、充水试验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
3、复核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可靠性,下闸蓄水方案的可靠性,以及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度汛安全的要求。
4、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基础处理、滑坡及处理、工程防震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的隐患。
5、检查工程安全检测设施、检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
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计划投资约:100万元。
2.3工程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和南岸区。
2.4计划工期: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下闸蓄水前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范围覆盖本招标项目。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大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业绩,或者2008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坝高70m及以上、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中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8年05月24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3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5日10时00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分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chinabidding.com.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观景口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五红路66号地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编:401147 邮编:401147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9*****421)电话:***-********
传真:***-******** 传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285322385@QQ.com 电子邮 件:115089636@QQ.com
网址: 网址:Http://www.cqhys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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