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物资、设备(十标包)中标结果
2018-2019年度物资、设备(十标包)中标结果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 物资、设备采购(十标包)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物资、设备采购(十标包) | ||
招 标 人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20日14:30 | ||
开标地点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天虹志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
报 价 | 75216.90元 | ||
总 分 | 75.8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兴祥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 ||
报 价 | 76930.00元 | ||
总 分 | 69.89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南方阻燃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
报 价 | 76986.50元 | ||
总 分 | 69.25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公 示 期 | 2018年 06月21日 | 至 | 2018年 06月2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 物资、设备采购(七标包)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物资、设备采购(七标包) | ||
招 标 人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20日14:30 | ||
开标地点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千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报 价 | *******.00元 | ||
总 分 | 79.4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阳鸿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报 价 | *******.00元 | ||
总 分 | 42.4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扬州市华宇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 ||
报 价 | *******.00元 | ||
总 分 | 45.03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公 示 期 | 2018年 06月21日 | 至 | 2018年 06月2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 物资、设备采购(六标包)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度物资、设备采购(六标包) | ||
招 标 人 | 道真自治县茂源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20日14:30 | ||
开标地点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保定久鼎保互电气有限公司 | ||
报 价 | 135680.00元 | ||
总 分 | 75.04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登高电气有限公司 | ||
报 价 | 135077.00元 | ||
总 分 | 70.75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天泽电器有限公司 | ||
报 价 | 127660.00元 | ||
总 分 | 66.00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
公 示 期 | 2018年 06月21日 | 至 | 2018年 06月25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招标
|
贵州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