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8年设备(第二批)中标结果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8年设备(第二批)中标结果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8年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苏怀林、龙泉,***-********、********、********转699、675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兴茂街16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苏怀林、龙泉 | ||
项目联系电话 | ***-********、********、********转699、675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2 10: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6-21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6-22 11: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5-29 17:08 | ||
总中标金额(元) | *******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设备采购(第二批);规格型号:详见备注;数量:1;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六章.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奥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中路1号四楼403、411室;供应商联系方式:谢晓峰;中标金额:*******.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陈洁(评标小组组长)、黄海、毛平、先蓉娜、王洪洲(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陈洁(评标小组组长)、黄海、毛平、先蓉娜、王洪洲(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采购用途:用于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日常业务工作使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 ||
其它补充事宜 |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63618db90163aaeb********.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C4028 | ||
评审情况 |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备案号:〔2018〕1117号,进口批复号:成财建〔2018〕55号;二、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进口产品论证,并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进口产品论证公示(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jkcg/********6301b48e01635c8432f87423.html);三、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四、本项目已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29日 ;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九、项目完成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中标内容:1.遮光率实验仪1台(方圆仪器/温州,FFZ432,35000元/台)2.电子织物强力机1台(方圆仪器/温州,YG026MG,102000元/台)3.多功能袜子拉伸仪1台(方圆仪器/温州,YG832,78000元/台)4.安全帽阻燃性能测试仪1台(山纺/青岛,A706-II,7000元/台)5.VOC环境气候箱(1立方)4台(升薇/东莞,V-1000,617500元/台)6.直读光谱仪附件1套(岛津/日本,155000元/套)7.荧光紫外老化试验箱1台(中科环试/北京,ZN-C-II,55000元/台)8.钢管弯曲试验机1台(一诺/济南,GGW-65,86000元/台);技术及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计费基数以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准);本项目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7000元;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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