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环卫局长沙市望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第四轮社会化承包五标段合同公告中标结果

长沙市望城区环卫局长沙市望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第四轮社会化承包五标段合同公告中标结果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 (续签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望城区环卫局合同编号: WCCG-XQ-********0009-1
供应商(乙方):湖南仁仁洁国际清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续签合同
(2)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第四轮社会化承包项目五标段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计量单位总价
1清扫服务见附件1*******
合计金额小写:*******.00
合计金额大写:伍佰伍拾柒万伍仟贰佰捌拾柒元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环卫第四轮社会化承包项目(五标段)

2.2、承包事项:

2.2.1、承包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维护道路(含护坡)整洁,牛皮癣清除,废物箱清掏、保洁,道路冲洒水降尘,机扫车作业,道路清洗,交通护栏清洗,公共厕所、垃圾站维护,垃圾(粪便)清运。

2.2.2、承包作业范围:详见附表:望城城区道路面积范围明细表(五标段)

2.2.3、承包作业面积:约*******平方米。

2.3、承包期

2016年 8 月 1 日至2019年6 月30 日,共计2年11个月。如遇国家法律、政策修改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4、费用及单价:

2.4.1、每年合同总承包费用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柒万伍仟贰佰捌拾柒圆整 )。合同承包期内总承包费用人民币 ¥********.75 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陆佰贰拾陆万壹仟贰佰伍拾叁元柒角伍分)。即:清扫保洁养护服务费综合单价为人民币¥4.79元/㎡/年,以最终的中标价(含税)为准。

2.4.2、服务费构成明细报价

项目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主次干道环卫清扫保洁第四轮社会化承包项目合同包号: 标段五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年耗量

单位成本 (元/年)

年总费用(元)

备注

一线工人人工成本

*******

1

年工资=人数×月工资×12(基本工资1390元/月)

180

16680

*******

含司机10名、应急人员10名。

2

意外伤害险=人数×年缴金额

180

120

21600

意外险120元/人/年

3

防暑降温及取暖费=人数×年费用

180

450

81000

4

劳保费=人数×元/年

180

100

18000

5

五险费用=人数×年费用

180

7136

*******

养老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6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人数×年费用

180

160

28800

7

工具费=人数×年费用

180

120

21600

8

服装费=人数×年费用

180

120

21600

9

其他费用

5000

药剂、材料费(油料费)

10

286846

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

10

66400

折旧费

10

196000

管理人员人工成本

6

190236

1

工资=人数×月工资×12(基本工资2000元/月)

6

24000

144000

2

意外伤害险=人数×年缴金额=人数×120元/年

6

720

3

防暑降温及取暖费=人数×年费用

6

1800

4

劳保费=人数×年费用

6

600

5

五险费用=人数×月费用×12个月

6

7136

42816

6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人数×元/年

6

300

公厕费用

0

4500

0

垃圾中转站

0

4500

0

护栏、牛皮癣清理费用及果皮箱维修费用

15000

其它费用(突击迎检等费用)

5000

直接成本(一+二+三+四+五+六+七)

*******

企业管理费=直接成本×0.001

5244

税=(直接成本+企业管理费+利润)×0.06

315582

十一

利润=(直接成本+企业管理费)×0.002

10498

合 计

*******

机械化费用附表:

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原值(元)

折旧费 (元/年)

维修费、年检费(元/年)

油耗(元/年)

大型机扫车

1

470000

32900

8100

45223.50

道路清洗车

2

245000

34300

13800

72357.60

8吨以上洒水车

2

245000

70000

13800

72357.60

垃圾收集运输车

5

138000

48300

23500

96907.50

斗车

120

500

10063

6900

合计

196000

66400

286846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元/年大写:伍佰伍拾柒万伍仟贰佰捌拾柒/年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招标定点期限: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备注:定点期限共计2年1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3.2、本次履约合同的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共计12个月。如遇国家法律、政策修改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3.3、履行合同的地点:详见附表:望城城区道路面积范围明细表(五标段)。 3.4、履行合同的方式:现场服务。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环卫局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元
(4.2)付款方式:********1c37c004e&price=*******.00">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12次 第1次支付464607.25元, 第10次支付464607.25元, 第11次支付464607.25元, 第12次支付464607.25元, 第2次支付464607.25元, 第3次支付464607.25元, 第4次支付464607.25元, 第5次支付464607.25元, 第6次支付464607.25元, 第7次支付464607.25元, 第8次支付464607.25元, 第9次支付464607.25元,
4.3、付款方式: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制订购买社保费用方案,报区财政局、区社保局备案,甲方据此核定社保费用,同时根据乙方实际到岗人数核定人员工资,并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先作业后付款方式,逐月将服务费拨付给乙方,每月10日前甲方凭乙方上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拨付上月的服务费给乙方;每月服务费为 ¥464607.25 元。 4.4、承包形式:费用包干。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工具费、设施设备维修费、水电费及税费等。 4.5、承包费用 4.5.1、本项目作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工具费、水电费、员工保险、福利及税费等。 4.5.2、如承包期内实际作业面积发生变动,增加或减少的作业面积,按清扫保洁的平均面积单价(每月¥4.79元/㎡/年)计算,相应增加或减少服务费。作业面积变动后不够整月的期间,根据实际期限在整月中所占的比例作相应的增减。 4.5.3、合同期内由于国家、地方相关法规或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乙方运营成本的增加,如:工人最低工资(现时 ¥1580 元/月)和工人社会保险(现时¥491.5 元/月)调整,人工费用以在区财政、区社保部门登记备案的人数按相应比例调整,具体金额按望城区政府批准后的标准执行。 4.5.4、如作业内容有增减,由双方另行协商服务价格。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易程序验收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以项目实际存在的文件为准),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0.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0.1.1、清扫保洁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沙土残积,人行道侧石、道路两侧的果皮箱、垃圾桶、公交站台地面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积尘,无破损的要求。

10.1.1.1、桥面的保洁质量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整洁;人行天桥桥面保洁质量与一级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10.1.1.2、人行地道的地面保洁质量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干净。

10.1.2、一至三级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1规定,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

表1-1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

等级

果皮、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头槟榔渣口香糖

(个/1000M2

油渍痰迹

(处/ 100M2

乱涂乱画乱贴(张/ 100M2

积泥积沙污水

(M2/1000M2

其他

(处/ 100M2

≤3

≤3

≤6

≤8

≤8

0.5

≤2

≤8

≤10

≤10

1.5

≤6

说明:果皮、纸屑、塑模的面积以5平方厘米大小为准。

10.1.3、甲方其它质量要求。

10.2、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

10.2.1、清扫保洁范围内每日至少两次普遍清扫(称为普扫),具体次数根据道路等级要求及特殊需要而定,每日首次普扫7时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在14时前完成。

10.2.2、保洁时间:一级道路实行24小时巡回保洁;二级道路实行6时至24时18小时保洁;三、四级道路实行7时至20时13小时保洁;保洁时间内,应有保洁人员采用人工或机械的办法进行巡回保洁,维持道路清洁。

10.2.3、甲方要求的其它作业时间。

10.3、文明作业要求

10.3.1、清扫保洁人员认真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

10.3.2、非普扫时间不使用大扫把。

10.3.3、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放在工具房内,保洁手推车等不得横向占道,或乱停乱放。

10.3.4、保洁手推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

10.3.5、清扫保洁人员穿着统一制作的行业反光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

10.3.6、甲方的其它要求。

11、考核标准和考评方法

11.1、考核标准

11.1.1、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

11.1.2、月考核得分=日常考核得分全月合计×难度系数

11.1.3、季考核得分=月考核得分全季合计

11.1.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标准依据《2018年市容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细则》 (附件1、附件2)。

11.2、考评方法

按月考核评分得分情况划分为如下两个等级:

(1)达标:94分以上(含94分)。

(2)不达标:94分以下。

11.3、扣款方法

依据《2018年市容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细则》(附件1、附件2)。

11.4、考评制度

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评,扣分时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核实后签字确认,乙方无条件接受。年度中有一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约谈项目经理一次,年度二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约谈法人代表一次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年度中有六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公司,甲方有权取消其环卫作业承包权,中止合同。

12、双方责任

12.1、甲方责任:

12.1.1、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及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指导乙方搞好卫生清洁工作。

12.1.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根据考评结果及时支付给乙方承包费。由于承包费未及时支付而致使保洁任务无法完成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12.2、乙方责任

12.2.1、乙方应保证在签订合同6个月内,在望城进行工商注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同时必须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组织员工履行各项职责,按照长沙市望城区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规定操作,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项目,确保承包后五标段内 的环境卫生质量有明显提高。

12.2.2、乙方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环卫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完成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12.2.3、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人手、清扫工具和物料实施承包方案。

12.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损害道路环卫情况的,乙方应在2小时内或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工作。

12.2.5、乙方根据所承担的保洁内容,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购买社保,并作好属下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等管理工作。

12.2.6、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措施,乙方应按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反光工作服,佩戴统一的工作牌,自行解决道路安全作业问题并承担安全事故责任,乙方的工作服式样须由甲方审定,乙方在进行保洁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

12.2.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2.8、在合同期内,因甲方需要调整乙方保洁地段时,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根据实际保洁面积、作业内容的增减,增减乙方的承包款(以承包单价为依据),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12.2.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其聘请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对员工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2.2.10、乙方必须做好作业车辆、设备设施及其员工的管理工作,如作业车辆、设备设施或其员工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2.2.11、甲方为处理乙方(包括其员工)对第三人造成的或乙方员工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所垫付和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12.2.12、乙方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与其员工产生纠纷,导致其员工向甲方或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上访、闹事的,甲方可以视具体情况支付费用代乙方解决纠纷,甲方因此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可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13、违约责任

13.1、若因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本项目转包或肢解后全部、部分分包给他人的或违反本协议“乙方责任”第一条的约定,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承包服务费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3.2、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作业时间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依照《2018年市容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细则》 (附件1、附件2),按每次违规情况进行扣分、罚款。

13.3、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突击性作业任务的,甲方依照《2018年市容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细则》 (附件1、附件2),按每次违规情况进行扣分、罚款。

13.4、任一清扫月度内,如乙方清扫保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按当月服务费的 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任一清扫年度内累计 2个季度的清扫保洁质量或作业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承包服务费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3.5、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4、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4.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15、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5.1、本合同书

15.2、中标通知书

15.3、招标文件

15.4、附表:望城城区道路面积范围明细表(五标段)

15.5、望环卫发〔2018〕7号关于印发《2018年市容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细则》的通知 附件1

15.6、关于《2018年市容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细则》调整的通知 附件2

16、本合同须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办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包 社会化 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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