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服务项目(KWAZ5J2018056-BY)成交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服务项目(KWAZ5J2018056-BY)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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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宾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KWAZ5J*******-BY)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WAZ5J*******-BY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65.00万元(人民币)

三、竞标内容: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服务项目1项。

四、竞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公告日期:2018年6月21日。

五、评标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6月21日

谈判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分公司

谈判小组成员:黄惠敏、韦英舞、何源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成交金额:陆拾叁万伍仟元整(¥635,000.00元)

提交服务时间: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低效用地调查,2018年12月前完成专项规划。

主要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单价(元)

1

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服务项目

1项

为提高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以下简称“再开发规划”),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和《广西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桂土资办〔2018〕67号)文件精神,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潜力调查及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报告》、《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规划数据库建设等三方面。

1.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及《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报告》编制

通过调查宾阳县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土地利用现状,符合下列情况的列为城镇低效用地,城镇低效用地是指城镇规划区内,经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设施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存量建设用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法律纠纷,主要包括:

旧城镇:在城镇建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布局散乱、用途不合理、设施陈旧、房屋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城镇建设用地。

旧厂矿: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产业用地;不符合规划用途、需实施“退二进三”的产业用地;利用强度、投入产出水平明显低于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产业用地;产业落后、停工停产的工矿用地;工业内部空闲地及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工业区等。

旧村庄:指城镇规划区内布局散乱、配套设施落后、不符合规划和消防要求、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城中村、空心村和旧村庄用地,以及城乡规划确定需要实施搬迁的村庄用地。

其他低效用地:包括空闲场地、废弃道路、废弃特殊用地等。

现状为闲置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不得列入城镇低效用地改造开发范围。

2.《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

(1)编制原则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应与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有效衔接,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应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保护历史风貌为目的,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充分考虑人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各项政策,充分考虑所在地的实际需要,遵循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方案和配套政策,科学合理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布局和时序。

3.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应坚持绿色发展,突出红线控制和底线思维,充分考虑地方资源环境承载力、城市地质环境、国土开发强度,实现对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整体管控,实现对存量空间的挖潜利用。

4.节约优先,布局优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以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三生”空间。

5.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立足城市全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城市与周边城市、村镇的功能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产业、城市绿地等,实现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6.公众参与,利益公平。规划应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妥善处理好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遵循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公平公正,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2)规划范围与期限。

设区的市级规划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市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范围,县级规划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县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范围。市本级、县所辖的乡镇,具有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的,原则上应一并纳入规划范围。

规划期限原则上为5~10年。

3.规划数据库建设

在广西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按照数据库标准和建设的要求,在规划编制的同时,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

(二)成果内容

1、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报告

2、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

3、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数据库

(三)项目工期及质量要求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低效用地调查,2018年12月前完成专项规划。项目成果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和《广西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桂土资办〔2018〕67号)文件要求。

635000.00

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伍佰贰拾伍元整(¥9525.00),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成交金额乘以1.5%收取。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宾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何源; 联系电话:180*****394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金城路国土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高工,****-*******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广场路小区南四路南排18号

九、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质疑联系人:梁壮贤,联系电话:****-*******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BY%EF%BC%89.pdf">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服务项目(KWAZ5J*******-BY).pdf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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