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18 年06 月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A01-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 名:湖南天威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2.294495 万元,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2 名:宜昌市东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48.714200 万元,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3 名:一能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4.901180 万元,质量: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南天威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宜昌市东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一能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南天威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宜昌市东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一能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标段(包)[002]A01-2: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 名:威胜能源产业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3.302650 万元,质
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2 名:万沙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7.757500 万元,质量: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3 名:上海国缆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3.542209 万元,质
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威胜能源产业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万沙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上海国缆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威胜能源产业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万沙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上海国缆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标段(包)[003]A01-3: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 名:万沙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2.465000 万元,质量: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2 名:上海国缆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8.551627 万元,质
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3 名:长沙市泓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8.119800 万元,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万沙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上海国缆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长沙市泓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万沙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上海国缆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长沙市泓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标段(包)[004]A01-4: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 名:上海国缆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8.000962 万元,质
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2 名:长沙市泓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7.769000 万元,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3 名: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1.207832
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国缆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长沙市泓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上海国缆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长沙市泓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
(上传电子影印件至邮箱xnzb_sc02@xnbidding.com)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其他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
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异议必须在中
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
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
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
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
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
线索,难以查证的;(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5. 异议
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润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01 号康园体育中心西侧三楼
联 系 人: 唐先生、彭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xnzb_sc02@xnbidding.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