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务管理局关于嘉兴港通关服务中心食堂服务中标结果

港务管理局关于嘉兴港通关服务中心食堂服务中标结果


一. 采购人名称:嘉兴市港务管理局

二. 供应商名称:上海博海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三. 采购项目名称:嘉兴港通关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四. 采购项目编号/合同编号: ZJZTZFCG-2018--015/2018-17401

五. 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操作

1

嘉兴市港务管理局食堂服务项目









56.6148万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甲方:嘉兴港通关服务中心乙方:上海博海餐饮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员工餐厅进行管理并提供“保姆式”餐饮服务;鉴于乙方拥有相应的资质和许可,并愿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1.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双方满意的,续签下一年合同。无论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双方均应在本次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二、服务模式及范围1、乙方负责甲方餐厅及相关设施和场地的日常管理和使用。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餐厅场地、设施、设备为甲方烹制工作餐。3、乙方按甲方的运行要求及就餐标准每天(含双休日、不含国定假日)按时提供中式早餐、午餐、晚餐以及公务招待的服务供应。4、乙方对甲方提供现场就餐服务为主要服务模式。三、服务要求1、供餐:早餐、午餐、晚餐、公务招待及其他服务。2、就餐人数(按实际人数提供保障服务)早 餐:20人左右午 餐:200人左右晚餐:20人左右国定假日按照具体情况商议决定。甲方应及时将就餐人员的临时变动情况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在其日常营运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应急方案以保证超常人数的临时服务供应。四、人员配置厨师长1人厨师2人服务员4人五、服务质量控制 1、乙方负责原材料溯源系统的公示。2、人员:乙方服务人员的身体条件须满足餐饮服务要求。服务人员须接受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其体检周期不得超过一年。3、货源:为保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法》,货源采购由乙方中央厨房统一采购;对应急、零星的当地原料由甲、乙双方指定供应商配送,此供应商由乙方审核确认。4、加工:乙方利用其公司的资源优势,须以健康、安全、营养的方式进行。5、食(菜)谱:根据不同季节货源的供应状况,配置和提供符合就餐人员口味需求、健康营养的食品和菜肴,并提前一周拟定下周的食(菜)谱,由乙方营养师审核,交甲方认可,并在甲方餐厅醒目位置公示。6、技能:应鼓励烹饪人员学习和增进烹饪技能,以合适的方式向就餐人员展示当班厨师的技艺。在乙方的母公司范围内,定期交流不同菜系的厨师。7、环境保护:1)乙方配合甲方做好“透明厨房”工作。2)餐厅环境:乙方负责维护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3)非环保材料:甲、乙双方均反对使用对人体、室内空气质量和大气环境有损害的材料使用,如:一次性饭盒和餐具、不符合环保和人体健康要求的清洁剂和洗涤剂的使用等;甲方委托专业公司对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废弃物的处理。4)乙方负责节能降耗工作。六、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提供并保持餐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及维护、更新和添置工作。2、负责办理开设餐厅的各类证件和支付每年证件验证费用。3、负责支付每月餐厅运行的水、电、燃气和低值易耗品等费用。4、指导管理乙方做好餐厅的日常工作,如就餐时间安排、人员变更通知等。5、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餐厅进行安全、卫生检查。6、甲方定期或不定期评估乙方提供的饭、菜及特殊时段食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并提出改进意见。7、添置合适的设备以配合乙方提高服务质量。8、按约定的方式,及时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二)乙方权利及义务:1、确保在合同期内餐厅的设施和卫生环境状况持续地符合国家和浙江省地方卫生和防疫的相关标准,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提供相应餐饮服务。2、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餐厅和厨房设备、设施。3、制订严格的食品采购、保管和加工管理制度,以确保肉类、禽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类等食源安全,并保证加工后的食物符合健康、营养、卫生和口味的要求。4、做好“保姆式”餐饮服务,加强对餐厅服务水平管理,确保乙方员工的服务质量维持在高水准。5、承诺不使用转基因烹调油及提味剂。6、将员工身份信息提供给甲方,并保证无犯罪记录,但过失犯罪的除外。7、投保公众安全责任险。8、不定期进行自制产品及农产品的展销活动及美食达人活动。9、乙方应合法用工,按时足额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保险,依法缴纳相应税费。涉及乙方人员工资、奖金、社保、经济补偿等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乙方负责提出厨房设施设备增添、维护保养等意见和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按照审定后价格与甲方结算。11、根据招标文件,由乙方一次性投入3万元购买餐用具及pos系统。七、特别约定每年的合同周期内,甲方可通过满意度测评方法(每季度1至3次),了解职工对乙方的服务满意情况,并将每次测评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乙方,由乙方签收。测评后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提高服务质量。

六.其它事项: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必填)

1、采购人名称:嘉兴市港务管理局


联系人:邵宁

联系电话:135*****377

传真:

地址:嘉兴市平湖乍浦镇天妃路6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诸菊妹

联系电话:158*****909

传真:

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2017号京润大厦11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 通关服务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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