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农业委员会农业物联网指挥调度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石台县农业委员会农业物联网指挥调度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石台县农业委员会农业物联网指挥调度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石台县农业委员会农业物联网指挥调度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TZF*******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日期:2018年5月23日
开标日期:2018年6月28日上午09:30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农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1506、1507
中标金额:439000.00
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互联网+现代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支撑平台(含手机APP),农信通(NXT),NXT-WLW2.0,一套、液晶拼接屏,海康威视,DS-D2055NLB/Y,6块、视频综合平台一体机,海康威视,海康威视DS-B21-S10-S,一台、视频采集设备,农信通(NXT),定制,一批、大田四情监测站,农信通(NXT),NXT-SQJ,一套等;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嘉 张永兰 朱胜英 姜卫东 吴文兵
招标人名称:石台县农业委员会 地址:石台县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
项目负责人:江工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6月29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石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石台县农业委员会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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