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环保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论证结果公告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环保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论证结果公告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环保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论证结果公告
采购人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环保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项目 | 预算价 | 人民币765万元 |
联系人 | 刘主任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2018年“环保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项目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和《省财政厅 省编办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财综发[2016]44号)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专家组听取了本项目的情况说明,认真审查了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根据环保部相关工作的时限和进度要求,本次拟采购的相关技术支撑任务,涵盖的多项评估任务要求年内完成,且不少项目具有衔接的连续性,如果没有多年来积累的技术储备,很难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 2.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唯一的厅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多年来,作为省环保厅主要的技术支持单位,完成了多项环保法规实施、污染物减排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具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工作基础,具有明显的优势。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符合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来承担本项目。 李忠铭,江汉大学,高工 袁建平,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中心,高工 陈永亮,武汉科技大学,高工 | ||
拟成交价格 |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确定金额。 | ||
结果公示期 | 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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