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桂湖路、健康路东段、桂阳路、朝阳一路北段、秋水路)设计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桂湖路、健康路东段、桂阳路、朝阳一路北段、秋水路)设计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6月 29 日—— 2018年7月3日)
项目名称 | 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桂湖路、健康路东段、桂阳路、朝阳一路北段、秋水路)设计项目(重新招标)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6663 | |||||
招标人 | 重庆广驰置业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垫江县东部新城片区道路工程(桂湖路、健康路东段、桂阳路、朝阳一路北段、秋水路)设计项目(重新招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
拟中标人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26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
垫江县城乡建委 | ||||||
招标人: 重庆广驰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8年6月29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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