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沼气储存及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第二次)中标公示

綦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沼气储存及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第二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5日)


项 目 名称

綦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沼气储存及净化系统成套设备采购(第二次)

招标公告编号

086661

招 标 人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青岛中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拟中标人

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万元)

299

工商注册号

****************5F

组织机构

代码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

招标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 月 2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 月2 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綦发改审批【2016】2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綦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位于綦江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东南侧,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50t/d,服务范围为綦江区、南川区;采用高温厌氧发酵工艺,发酵温度控制在55℃左右,发酵罐采用连续进料方式,沼气产量约为12000m3/d。

(二)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綦江餐厨垃圾处理工程12000m3/d沼气储存、脱硫净化和火炬系统项目的工艺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和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等内容。

1、工艺设计招标服务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綦江餐厨垃圾处理工程12000m3/d沼气储存、脱硫净化和火炬系统项目的工艺深化设计和远期方案设计,包括沼气储存系统、湿法脱硫系统、火炬系统以及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服务。投标人的深化设计应充分考虑到沼气成份的变化及波动和远期沼气提纯接口的、电气控制系统、工艺管道等预留位置及接口。投标人应在投资最省、技术最优的前提下对工艺、技术路线及设备进行优化,产生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量更低。

2、设备供货范围

本次投标人供货范围为綦江餐厨垃圾处理工程12000m3/d沼气储存、脱硫净化和火炬系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沼气储存系统、湿法脱硫系统和火炬系统等整个工艺流程涉及到的各工艺系统设备、电气控制系统、工艺管道(沼气管道、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等凡是与本工艺生产及设备有关的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动力配电系统以及静电接地、避雷系统(设备)、循环水和仪表空气系统及附属设施的整体供货、安装、整体调试、试运行及培训等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三)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240天;合同签订并收到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60天内完成主体设备的供货,9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艺调试期为30天,试运行期为60天。

(四)项目地址:重庆市綦江餐厨垃圾处理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上未显示注册资金的还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2)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有一项已正式运行或正在调试运行的处理规模不小于500m3/h(含500 m3/h)的沼气或天然气湿法脱硫项目业绩,且为成套设备供货项目业绩。

同时提供以下①②业绩证明资料:

①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主证明材料形式不限,如竣工证明、业主出具的用户证明等,须至少体现该业绩目前运行情况;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业绩规模,则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中还须体现业绩规模)。

(3)投标人在2015年、2016年的年营业总收入均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提供证明资料: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脱硫项目工程管理的业绩经验。

同时提供以下①②证明资料:

①提供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资料时限要求:3 个月(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若投标单位是委托外包单位代其缴纳员工的养老保险金,则还须提供代缴证明。

②提供可证明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形式不限,如竣工证明、业主出具的用户证明等,须至少体现该人员为相应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从20186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6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网址: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网上发布。

7.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邮码及地址:401120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高科总部广场K栋

联系人:龚颖

电话:023. 6788 6869

传真:023. 6788 6845

7.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邮政编码:400020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成套设备 净化系统 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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