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中心粮库新建工程仓储及输送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仙游县中心粮库新建工程仓储及输送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仙游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闽莆中实【F-2017】采招020/2号

二、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仙游县中心粮库新建工程仓储及输送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约 86.4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起至2018年6月27 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和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7 日上午9:00;

4.开标时间:2018年6月27日上午9:00 。

四、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地点: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3.开标地点: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五、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购买招标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 本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可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六、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招标货物一览表)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经销商为合法的响应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投标人应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告知函或有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7、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分社,

账号—****************064340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帐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电 话:0594-*******157*****388

传 真:0594-*******

联系人:小 陈

福建省仙游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2018年6月6日

监督单位:仙游县粮食局

2018年6月 6日


中标公示

1、采购项目:仙游县中心粮库新建工程仓储及输送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闽莆中实【F-2017】采招020/2号

2、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仙游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797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57*****388

4、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6月6日]

5、开标日期:[2018年6月27日 ]

6、评标情况:

合同包

货物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地址

中标价

交货期

1

粮食进出仓设备

福建格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华林1座1层3#网点

479600元

按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林武、方玉贤、许振和、郑艳梅、蔡春平

8、以上公示3个工作日。(2018.07.03--2018.07.06)

在此,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业主盖章: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 月3 日2018年7 月3 日

监督部门


标签: 输送设备 仓储 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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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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