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服务处省直和平花园小区南区部分主干路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服务处省直和平花园小区南区部分主干路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服务处委托,就省直和平花园小区南区部分主干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编号:ZF2018-14-0071)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中标(成交)结果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7月2日
定标日期:2018年7月3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金园路1号(三山镇人民政府)
中标(成交)金额:260164.91元
中标(成交)标的基本情况:合肥市省直和平花园小区南区部分主干路,全长251米,现状为沥青路面。本项目为道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并对项目范围内雨水篦、检查井井盖进行更换和加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采购人: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生活服务处
地址:合肥市大通路94号和平花园住宅小区
联系人:叶洪林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项目负责人:常工
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公告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收费标准: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可以现金、汇票、转帐(同城)、电汇(异地)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壹万元整。
(3)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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